蒙城县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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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城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4-03-11 00:00 来源:蒙城县市场监管局 字体:[ ]

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在县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指导下,按照政务公开有关要求,不断拓展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完善公开制度,强化公开监督,取得了一定成效,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政务公开工作机制逐步健全完善。

为使政务公开工作不流于形式,不走过场,我局着眼于建立政务公开长效机制,使政务公开成为一种自觉的意识和行为。一是加强和完善领导机制。充实和调整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立由局长任组长,副局长、纪检组长任副组长,有关科室负责人参加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统一负责局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实施。具体日常工作由局办公室主要负责,落实政务公开的各项要求,做好牵头协调和监督检查。做到了领导、机构、人员“三到位”,同时,我局把政务公开工作分解到单位内部的有关科室和人员,强化“一把手挂帅、副职领导具体抓、责任到股室、落实到人头”的工作机制。二是建立健全制度。我局通过建立健全政务公开责任、审议、评议、反馈、备案和监督等制度,促进政务公开工作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

二、政务公开信息基本情况  

2013年度,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计221条。本年度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三、规范建设,提高政务公开质量。

积极推进一般事项公开向重点事项公开、结果公开向全过程公开、自定公开内容向群众点题公开“三个转变”,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的质量。我们主要做到“三个更加”:一是公开的内容更加充实。对政务公开的范围、政务公开的内容、政务公开的形式、政务公开的制度等作了进一步的明确。二是公开的时间更加及时。针对公开项目的不同情况,确定公开时间,做到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固定性工作长期公开。三是公开重点更加突出。坚持把群众最关心、最需要了解的事项公开作为政务公开的重点,与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和提高自身行政管理水平相结合,从信息公开、电子政务和便民服务三个方面入手,加大推行政务公开的力度。通过推行政务公开,监督和制约行政权力的运行,防止暗箱操作,促进廉政勤政建设,并且在不断总结反腐败工作的经验和做法的同时,促进政务公开制度的进一步完善,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我局还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结合本单位的实际,编制具体公开项目目录,不但使政务公开的内容、形式、时间及责任人更加明确,而且使公开工作更易接受评议、检查和监督。

四、用好载体,完善政务公开形式。

在进一步坚持和完善政务公开栏这一公开形式的基础上,按照便利、实用、有效的原则,认真创新政务公开的新载体、新形式,使政务公开的形式呈现灵活多样。一是依托亳州市局网站、县政府门户网站,以及我局的政务信息平台,推进电子政务建设和网上政务公开。把网站列为公开信息的重要途径,将公开信息编制公开目录,逐一上网发布。二是结合 “3.15”、“食品安全法宣传周”、“药品安全进社区”等活动,通过举办全县药品两网信息员培训班和餐饮服务社会监督员培训班,及时解决食品药品监管中的涉药问题。三是有效发挥广电、报纸等传统媒体的作用,让不同层次的群众通过不同渠道获取信息。我局积极参加电视台百姓对话行风热线,进行政策宣传,让群众能以互动的方式了解食品药品监管信息。

五、强化监督,确保政务公开落实。

在狠抓内部制约机制的同时,重点以《行政许可法》、《食品安全法》、《药品管理法》的实施为突破口,抓好外部监督制约机制的完善,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形成用制度规范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机制。将政务公开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行风建设综合进行检查。严把公开内容和项目关,既防止该公开的不公开,搞半公开、假公开,又防止不该公开的乱公开。采取多种形式,强化监督检查工作。同时,鼓励干部职工积极参与监督,积极反映公开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使公开工作更加扎实、有序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