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城县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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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6-03-24 00:00 来源:蒙城县市场监管局 字体:[ ]

2015年,按照县委、县政府的要求,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化、制度化、规范化,加强组织领导,加大工作力度,努力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积极推进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概述

2015年,我局进一步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政务公开的工作责任,做到政务公开工作推行有计划有步骤。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进一步强化了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完善了由一把手亲自抓,分管副局长具体抓,相关股室、所各司其职的领导体制,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各股室、所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统一指导、协调、推进和监督信息公开工作的全面开展。扎实推进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建立健全信息公开长效机制,以制度推动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发展,以机制确保各项工作取得实效。

(二)完善工作流程,落实工作机制。建立健全信息公开联络员制度,各职能股室、所指定专人为信息公开工作联络员,负责本股室、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协调和落实。进一步完善适时公开、适时解答、适时办理、适时反馈的工作机制。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方面,健全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的保密审查制度,提高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水平。

(三)丰富公开内容,创新公开载体。2015年,我局多次在国家、省、市、县各级信息平台上发表文章346篇。同时,不断创新公开载体,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通过电视、网络、报刊杂志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更好地满足公众对市场监督管理工作信息的需求,切实保障公众的合法权益。

(四)严格审查核定。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有关规定,对主动公开的部门信息进行保密审核。所有公开的信息先由机关股室进行初审,再提交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审核后发布,2015年我局未出现泄密事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5年,我局根据上级部门和县委、县政府的工作要求和部署,结合我局自身工作实际和软环境建设需要,把群众想知道的、我局需要群众知道的、群众经常咨询的各种法律法规规章、各种优惠政策、办事指南、行政许可、承诺事项、行政权力清单、网上办事大厅事项等作为公开的重点,使我局信息公开工作既履行了政府信息公开的法定义务,又切实方便了广大群众。 

2015年新增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54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其中,公开工作动态、政策法规、机构职能、行政执法、财政预决算、专题活动等各类信息630条,上报政府公开信息(食品药品安全、信用信息等重点领域监管)124条。

三、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2015年,我局全面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加强主动公开工作,加强信息解读,及时做好社会关切事项回应及信息发布工作,及时向社会发布公开内容,较好地完成了本年度信息公开重点任务。

一是继续推进行政许可办理信息及行政处罚信息公开。取消和调整了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简化了住所登记手续;全年共公开行政处罚案件712例。

二是全面推进企业信用信息公开工作;推行网上办事大厅办理事项126项;牵头负责“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工作,推行“一表申请、一窗受理、一企一码、一网互联、一照通用”,共发放加载社会统一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478户,其中新登记注册企业144户、新登记农民专业合作社24户、变更企业124户、企业换发加载社会统一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186户。

三是做好重点工作重点项目公开工作。推进“质量强县”“品牌兴县”战略,以商标品牌提高产品的档次,提升企业知名度和竞争力;搭建融资平台,解决企业融资困难,今年以来,办理股权出质登记15件,出质股权数额53033.232万元,被担保债权数额85850万元;办理动产抵押登记84件,主债权数额4.02亿元;办理商标质押贷款1.2亿元,有效解决了企业融资难的问题。

四、政风行风热线、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今年我局共办理公开35行风热线转办件件,均做到了事事有结果,件件有回音,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6条。

五、咨询处理情况

受理受理消费者咨询、投诉举报电话1487 个;受理申诉举报216件,食品药品类103件,其中食品88件,保健食品5件,药品10件。全局查办侵害消费者权益案件166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49.7万元,内容主要涉及消费投诉、工商登记等问题,均按时认真答复。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5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是与县委、县政府的要求及公众需求相比尚存在一些差距,尤其是公开的形式和范围、及时性和便民性等方面亟待提高。

2015年,我局将在以下几个方面加以完善:一是加大信息公开力度。进一步明确各职能股室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应负的职责,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加大信息公开力度,确保民众知情权。二是加强信息公开业务指导。定期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培训,强化责任意识,确保准确界定文件公开属性,进一步规范办理流程,提高工作效率,避免造成信息公开时限的延误。三是强化信息公开检查督办。进一步规范、细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检查考核制度,奖罚并举,提高工作效率和积极性,确保信息公开准确、及时、有效。


2015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