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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情况
本年报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 简称《新条例》)、《安徽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 法》)及蒙城县 2020 年政务公开、政务服务重点工作的要求, 结合蒙城县市场监管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情况编制而成。全文包括: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及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相关行政复 议、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人员情况,存在的主要 问题及改进措施。本年度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 2020 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蒙城县市场监管局联系 (地址:蒙城县南华路(南关大市场),电话:0558-7683309,邮编 233500)。
2020年我局政务公开工作严格落实落实新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紧紧围绕我局重点工作,食品药品安全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切实加强政策解读,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0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23 条,其中政务公开网公开政府信息数261 条,政务微信公众号公开信息数62 条,见下图: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0年,共收到依申请信息公开申请2件,同意公开1件,明确不予公开1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规范性文件
第二十条第(五)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0
2639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第二十条第(六)项
行政处罚
1480
358
1838
行政强制
27
21
第二十条第(八)项
行政事业性收费
第二十条第(九)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7
1094483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结果维持结果纠正其他结果尚未审结总计未经复议直接起诉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结果纠正其他结果尚未审结总计结果维持结果纠正其他结果尚未审结总计100010000000000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2020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扎实有序成效显著,但对照国务院、省、市、县政府的要求,对照人民群众的期望,还有一定差距:一是主动公开的意识还不够强。部分股室和单位重视程度不够,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距离。二是信息公开形式还需要进一步丰富,形式过于单一。
(二)改进措施
我局将继续认真落实省、市、县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要求,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建设,不断规范工作程序,创新工作方式,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制度化、规范化建设方面实现新突破。
(一)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效率。坚持“公开为常态, 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应公开的政府信息及时向社会公开,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增强政府信息公开的时效性,促进依法行政,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
(二)进一步丰富信息公共的形式和载体。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它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