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城县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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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城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0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0-03-12 00:00 来源:蒙城县市场监管局 字体:[ ]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蒙城县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编制。报告由基本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和申诉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组成。(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09年1月1日起至2009年12月31日止。)

一、基本情况

2009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严格按照县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的相关安排部署开展工作,进一步加强机构建设、制度建设和人员培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局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局重点工作来抓,明确“一把手”为本单位政务公开第一责任人,构建“局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抓落实”的组织领导模式。一年来,在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政务公开工作规范有序地向前推进。

   (二)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为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按照县政务公开工作相关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进一步完善局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建立健全了《蒙城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蒙城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蒙城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蒙城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虚假或不完整信息澄清工作办法》等八项制度,为政务公开工作的开展提供了制度保障。

   (三)积极开展政务公开宣传活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后,县局利用多种渠道和方式广泛开展宣传咨询活动。一是采取通过媒体、网络等载体,广泛宣传;二是政务公开宣传月、3.15消费者权益日,普法宣传月,12.4法治宣传月等相关活动开展宣传活动,收到很好的社会效果。

(四)强化业务培训。通过信息宣传培训会议等活动,对兼职政务公开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学习相关知识,进一步提升局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五)严格监督考核。县局把政务公开工作作为政风评议、年度综合考评的一项重要内容,自觉接受监督,并坚持日常考核与定期考核相结合,积极探索建立政务公开考核监督长效机制。一是建立完善政务公开考核办法制定明确考核方案,加强督促检查,不定期进行抽查,考核结果作为年度考核重要内容和依据。。二是严格督促整改。细化公开项目分类,明确公开内容责任单位,对在检查中发现没有按规定公开相关内容的单位,及时进行督促,确保公开到位。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09年度,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计37条。其中机构领导1条,占2.86%;机构设置2条,占5.71%;部门动态17条,占48.57%;政策法规10 条,占28.57%;行政执法5条,占14.29%。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09年度,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09年度,我局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09年度,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一定的成绩,但与上级部门的相关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和不足,政务公开工作水平有待进一步的提高。一是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还存在内容不全面,深度不够,存在缺项等问题;二是主动公开信息的及时性、便民性还需进一步完善和提高。三是信息的公开数量和质量需要进一步提高。结合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下一步我局将从以下三个方面加以改进:一是各职能股室要全面梳理政务公开应主动公开事项、完善发布内容并及时更新;二是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还需要进一步拓展,服务窗口要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重点公开社会关心关注、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问题,方便群众及时获取政府信息;三是进一步探索政务公开的方式,动员全员参与,提高政务公开数量。同时,严把公开信息的质量关,提升政务公开的整体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