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城县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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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22 17:19 来源:蒙城县市场监管局 字体:[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发布《蒙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从蒙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网址:https://www.mengcheng.gov.cn/OpennessContent/showList/208/0/page_1.html“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蒙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联系(地址:安徽省亳州市蒙城县南华路与体育路交叉口,电话:0558-7683309,邮编:233500)。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3,蒙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严格对照主动公开工作程序和工作流程图,重点围绕工作动态、机构信息、政策文件及解读、食品安全监管、行政审批、行政案件、财政资金等领域,对本局的政府信息进行全面梳理。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充分利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主动公开发布政府信息,共主动公开发布信息997条,其中重点领域3096。此外,通过政务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219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认真学习《安徽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答复规范》,严格按照规定受理依申请公开件,注重工作流程规范化,切实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2023年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件,均为自然人通过互联网方式提交,所有申请均予以按期答复。本年度,我局未产生因政府信息公开所引发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立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由办公室安排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信息审核发布遵循“谁主管谁公开”“谁公开谁审查”“谁审查谁负责”“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对信息公开的范围、形式、时限、程序等进行合法性审查,对拟公开信息的准确性、权威性、完整性、时效性和安全性进行审查,保证信息真实、及时、有效。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为了切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局不断加大公开力度,拓宽公开渠道,创新公开形式。加强政务新媒体建设,利用蒙城市场监督管理”微信公众号,分门别类、及时准确发布工作动态、知识产权、食品药品安全知识、消费警示、市场主体年报流程等政务信息。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把政务公开纳入年度目标工作考核体系,推动政务公开进一步规范化,切实提高政务公开质量。二是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第三方测评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召集问题相关股室就反馈问题逐一分析,迅速提供材料,完成问题整改,全年整改各类测评反馈问题100余个。三是主动接受各级政府和社会监督,落实社会评议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主动听取群众和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2023年未出现因信息公开不到位需进行责任追究情况。四是定期召开政务信息公开培训会,加强各股室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提高信息公开工作的主动性和准确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9813(包含营业执照)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397

行政强制

20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0

0

0

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1

0

0

0

0

0

1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3

0

0

0

0

0

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

(一)人员编制不足,虽有专门经办人员,但经办人员同时也负责其他工作,工作任务重,导致部分信息更新不及时。

(二)政策解读方式还比较单一,缺少音频视频、卡通动漫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展现形式,质量和效果还有待提高。

改进方向:

1、加强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加强与主要负责人的沟通汇报,争取支持保障。

2、加强培训指导。加强对工作人员的培训指导,提高其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视程度和业务水平,确保信息的及时更新和公开内容的生动有趣。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信息公开处理费收取情况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无其他需要报告事项。

(二)重点工作任务分工落实情况

2023年,蒙城县市场监管局推动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向群众需求性转变,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加强广大群众对政务公开的可感可知,利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全国质量月”、“全国食品安全周”、“随机查餐厅”等活动,邀请群众代表积极参与,主动回应公众普遍关心的事项,助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让老百姓深入了解市场监管部门工作内容。充分发挥基层市场监管所、登记注册大厅、小个专服务站等场所,结合部门职能,设置办事指南及政策阅览架,有效拓展信息传播途径,扩大政策信息覆盖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