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城县商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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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城县商务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12 00:00 来源:蒙城县商务局 字体:[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发布《蒙城县商务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1年,县商务局坚决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牢牢把握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新变化,聚产能优环境强招商,活流通促消费扩内需,提增量调结构稳外贸,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发展,很好地完成了政务公开工作任务,2021年度共计公开各类政府信息3808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1年,蒙城县商务局受理依申请公开事项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1.召开专题会议成立了由主要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安排专人负责日常工作的处理等具体工作。

   2.严格遵守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领导小组定期对政务信息的时效性、准确性、审批程序进行督查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视情节严重性予以处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加强本单位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各类栏目的审核发布,做好日常巡查和重要节假日网站值守管理,严防安全、泄密、无效链接等问题,确保网站信息发布内容准确、格式规范,丰富解读形式,方便群众浏览。

(四)监督保障情况

   1.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我局的目标考核内容。成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安排2名专职工作人员负责日常工作,保证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推进。

   2.组织制订了商务局政府信息公开统计制度、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政府信息公开依申请公开制度、政府信息公文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制度等规章,起草文件下发了具体实施办法。

   3.积极开展社会评议,根据上级考核要求细化任务分工,公开能力和公开质量得到进一步提升。无责任追究情况发生。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行政规范性文件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2.重复申请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3.其他

0

(七)总计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一是政府信息公开渠道比较单一。二是政策解读比较少。

   改进情况:一是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机制,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加大信息公开力度。二是加强政策解读,及时就商务领域的热点敏感问题开展政策解读,让人民群众及时知晓商务方面的政策法规。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 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无其他需要报告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