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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发布《蒙城县商务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从蒙城县商务局(网址https://www.mengcheng.gov.cn/XxgkContent/showList/199/0/page_1.html)“政府信息公开年报”专栏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蒙城县商务局联系(地址:安徽省亳州市蒙城县周元西路147号,电话:0558-7622731,邮编:233500)。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2025年以来,县商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部署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紧紧围绕全县商务领域重点工作,以提升政务公开质量和实效为主线,围绕稳外贸、促消费、电商等重点工作,通过局门户网站及时发布政策措施、工作动态及解读信息。2025年,蒙城县商务局公开基础栏目146条。
(二)依申请公开
2025年,我局全年未收到依申请公开要求。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筑牢信息发布安全防线,完善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信息公开实行“三审三校”制度。常态化开展政务信息排查工作,针对典型错别字、表述不规范等问题进行重点排查,发现问题立行立改,确保政务公开规范、安全。二是围绕电子商务、商贸流通等领域规范发布政策文件及解读信息。今年以来,我局转发上级政策7条,转发解读4条,发布我局政策文件2条并按照要求解读。同时利用《聚焦行风》、新闻发布会等渠道围绕电子商务、促消费、消费品以旧换新、外资外贸等工作,及时、准确发布政策举措、进展成效、工作亮点等内容,主动回应社会关切。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一是严格落实网络安全责任制。完善网络安全工作小组,主要负责人负总则、分管负责人具体抓,形成齐抓共管工作格局。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等法律法规法规。及时开展风险排查,进一步增强机关网络风险防范能力,筑牢网络安全屏障。二是认真办理政府热线转办事项。2025年,我局共接到12345热线368起,现已全部办结。我局接到热线后,工作人员立即按照职责范围梳理归类,第一时间安排相关股室工作人员进行处理,并及时回应群众诉求。
(五)监督保障
一是加强学习指导,组织工作人员认真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其他政务公开专业知识,提高业务工作能力。二是定期开展专项督查,及时发现并整改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保证信息公开准确。三是严格执行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责任制和问责办法,2025年,未发生责任追究事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第二十条第(五)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第二十条第(六)项
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钩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一是政务公开工作重视度有待提高。二是公开广度和深度有待提高,部分信息公开不够及时、全面。
(二)改进情况
一是强化责任落实。压实工作责任,加强日常监测,并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工作人员对政务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机关工作人员主动公开意识。
二是加强学习交流。组织工作人员学习政务公开工作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要求及业务技能,并积极借鉴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先进经验,丰富政务信息公开内容,提高政务信息公开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