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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走进专栏

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专栏的建设情况;重点公开棚户区改造建设项目信息、保障性住房分配信息;大力做好棚户区改造用地年度供应计划、供地时序、宗地规划条件和土地使用要求等信息公开;全面做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补助奖励政策和标准、初步评估结果、补偿方案、标准和结果等信息公开。

公共服务信息公开专栏的建设情况;推进社会保险信息公开,定期公开各项社会保险参保情况、待遇支付情况和水平,社会保险基金收支、结余和收益情况等信息;推进教育领域信息公开,公开招录咨询、申诉渠道、重大违规处理结果、录取新生复查结果等信息公开,加大学校财务公开力度;深化医疗卫生领域信息公开,重点公开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信息,全面公开各类医疗机构的服务、价格、收费等信息。

环境保护信息公开专栏的建设情况;做好环境重点监管对象名录和区域环境质量状况公开,加大环境执法检查依据、内容、标准、程序和结果公开力度;加强突发环境事件信息公开,及时公布应对情况及调查结果。

财政资金信息公开专栏的建设情况;细化预决算公开内容;细化"三公"经费预决算公开;及时完整公开政府采购项目信息、采购文件、中标或成交结果、采购合同、投诉处理结果等信息。

行政权力清单公开专栏的建设情况;公开政府部门的行政职权及其法律依据、实施主体、运行流程、监督方式等信息;及时公开服务指南,列明设定依据、申请条件、申请材料、基本流程、审批时限、收费依据及标准、审批决定证件、年检要素、注意事项等审批事项以及受理、进展情况、结果等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