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城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蒙城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蒙城县发改委201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4-03-20 00:00 来源:蒙城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字体:[ ]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是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重要举措,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转变工作作风,狠抓工作落实的一项重要工作。2013年我委信息公开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在县行政服务中心的大力指导下,深入开展信息公开工作,积极推进电子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现将2013年度蒙城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信息公开情况总结如下:

一、发改委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

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的意见》(中办发〔2005〕12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492号令),2013年我委信息公开工作在组织机构建设、《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编制、落实和制定相关配套措施、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和制度规范、《条例》的学习宣传培训等方面取得了重大突破。

(一)组织机构建设情况。为切实加强政府电子政务公开工作的开展,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委高度重视,把贯彻实施《条例》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明确专人具体负责委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指南》和《目录》应用情况。为了更好地开展政务公开工作,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得政府信息,按照省、市、县要求,结合我委实际,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形式、时限,依申请公开受理机构、申请方式等。

(三)落实和制定相关制度、配套措施情况。根据省市有关电子政务公开的文件和会议精神和县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求,遵循政务公开“八项”制度,把我委政务公开工作向制度化、规范化的方向发展。

(四)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制度规范情况。一是建立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机制。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的主动公开制度,明确职责、程序、公开方式和时限要求。二是建立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受理机制。制定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工作规程,明确了申请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各个环节的具体要求。三是建立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明确保密审查的职责分工、审查程序和责任追究办法,以确保不发生泄密问题。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截至2013年12月31日,全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累及380条,其中全文电子化达100%。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主要包括政策法规文件、规划计划、部门动态等信息。

(三)信息公开的形式。在主动公开信息工作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本委将需要公开的政府信息在蒙城县政府门户网站同时同步公开,方便了公众浏览。

三、依申请公开信息办理情况

我委在网站上提供了依申请公开的流程、表格下载和直接发送等服务。2013年度未收到申请公开信息。只要群众有申请公开的要求,将及时予以处理,满足其要求。

四、政府信息公开没有关于违反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的情况

我委实行严格的电子政务公开审核制度,对各类发布的信息加强审核,严格把关。所有信息公开前,都严格按《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中的规定进行审查,没有出现违反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的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一是人力不足,专业知识缺乏。二是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社会知晓度还不高。

(二)具体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一是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努力营造政府信息公开的良好氛围。二是组织人员参加政府信息公开知识培训。三是进一步加大公开力度,切实丰富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四是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管理机制。建立一整套的信息筛选和发布机制,建立相应的归类查询制度。广泛听取群众的意见与建议,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涉及群众利益的政府信息作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点内容。

 

                                                                                                   蒙城县发改委

                                                                                                 2014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