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发布《蒙城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2年,蒙城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积极落实《蒙城县2022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部署的任务,扎实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法依规办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不断提升政务公开便利化水平。
(一)主动公开情况
我委2022年全年主动公开发布信息3053条,其中包括:政策法规16条,重大决策预公开14条,规划计划4条,决策部署落实情况4条,建议提案办理14条,领导活动25条,财政资金6条,应急管理43条,乡村振兴5条,权责清单和动态调整情况4条,公共服务清单和中介服务清单3条,“双随机”一公开6条,重点领域信息公开1171条。
认真学习《安徽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答复规范》,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完善了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工作流程,今年以来,共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申请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明确信息发布各个环节负责人责任,要求机关各科室及下属单位对所公开信息的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负责,信息公开前需按程序审核,涉及全局性信息由委分管领导审阅后方可发布,重要信息发布必须经委主要领导同意。妥善处理好信息公开与保守秘密的关系,对依法应当保密的,要切实做好保密工作。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积极配合县政府完成网站集约化整合,结合政府网站栏目和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要求,采取“线上线下”深度融合的方式,推进发改委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及时、规范发布政府信息。积极落实县政府政务公开办交办政府信息公开栏目规范化工作,新建“2022年节能宣传周和低碳日”“资格预审”,“暂停终止招标”,“资格预审公告”,“投诉监督检查等处理决定公告”等栏目。现阶段,我委尚无开设微信微博等政务新媒体的计划。
(五)监督保障情况
委领导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主要负责人亲自部署,分管领导具体抓落实,安排专人负责此项工作。积极参加全县政务公开工作推进会暨业务培训会,增强业务能力。建立健全了工作考核、社会评议、责任追究、举报调查处理等制度,完善了信息公开监督保障机制,同时加大经费投入,强化机构和队伍建设,并加强督导考核力度,有效提高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效果。在发改委政府网站上公布监督方式,主动接受群众监督,积极开展社会评议,根据上级考核要求细化任务分工,公开能力和公开质量得到进一步提升,2022年发改委无责任追究情况发生。无信息公开方面引起的舆论或投诉事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第二十条第(五)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86
第二十条第(六)项
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维持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做了大量工作,但对标政务公开工作标准和要求,仍然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一是信息公开不够全面,主动公开的信息与群众的需求还有一定差距;二是信息公开的形式单一,政策图解、文件解读等内容较少。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深化、细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在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基础上,主动公开各类政务信息,扩大公开范围,丰富公开内容,不断提高政务信息公开水平。
一是强化学习,提升工作水平。对政务公开相关知识进行再学习和再培训,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能力素质,不断加大政务信息公开范围和广度,提升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效率和质量,确保社会公众对政府信息知情权的有效落实。
二是紧盯重点,丰富公开内容。通过制作图解、文件解读等形式,持续加强对重大建设项目、优化营商环境、物业收费标准等重点领域和重要行业的信息公开,不断丰富公开形式和内容。主动改进信息公开方式,多应用图片、图表、图解、视频等新媒体传播形式发布信息,提升信息发布质量,实现政务公开工作规范化、常态化开展。
三是严格管理,规范公开程序。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工作制度,认真审核发布信息,确保发布信息准确、规范。以社会需求为导向,选择社会关注度高的信息作为突破口,对涉及人民群众关心的重大问题、重大决策及时公开,切实提高公众参与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 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无其他需要报告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