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城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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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蒙城县发改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5-03-20 00:00 来源:蒙城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字体:[ ]

2014年,县发改委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总体要求是: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围绕市发改委中心工作和领导决策需求,积极调整工作思路,拓宽信息渠道,以深入开展政务公开政务服务活动为抓手,进一步拓展深化政务公开领域和内容,推进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健全政务服务体系,为建设全新供销合作社创造良好发展环境。现将我委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如下。

一、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1)政府信息公开情况。在县发改委网站上设立了机构领导、机构设置、人事信息、政策法规、行政执法、规划计划、财政预决算、招标采购、新闻发布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题等栏目。全年更新信息的数量达到380条。其中:业务文件类信息138条,工作动态类信息170条,政策解读类信息9条,其它类信息63条。基本做到了日常信息及时公布。

(2)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14年我委没有接到依申请公开事项。

(3)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2014年,我委没有发生申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

二、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我委按照国家、省、市有关政府信息工作要求,不断强化责任意识,结合我委工作实际,就主动公开政务信息内容、要求、方式提出了明确具体要求。认真按照编制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要求,对需公开的文件、资料进行梳理、筛选、分类,确保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运行对上报信息采用情况按月进行通报,及时掌握信息报送工作主动权,围绕围绕政府的方针、政策和重大决策,并结合发改委的主要职能和具体工作,有针对性地调整信息报送重点和方向。有效地促进了政务公开工作开展。

我委严把信息审签关,按照“各科室上报、办公室审查、统一把关、领导审签”的工作程序,对各处室上报的信息进行严格筛选后送分管领导审签,再按政务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的原则向社会公开,确保上报信息反映快捷、情况真实、数据准确、文字规范,符合党的方针、政策,不违反保密制度的各项规定,坚决杜绝迟报、瞒报、漏报、误报、错报信息的现象发生。

三、主要措施

2014年我委坚持站在为领导决策和领导服务的角度去思考问题,组织广大信息工作者,创新工作思路,拓展报送渠道,完善运行机制,健全信息网络,加大调研力度,准确、及时地反映我市经济运行和社会发展中的新成果、新情况、新问题,及时采编、报送有关宏观经济动向、重大经济决策、相关产业发展、项目资金申报等方面的信息。

各科室明确了一位兼职人员负责收集、梳理各类信息,配合办公室做好信息公开日常工作,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人员承办,责任到人,层层落实,做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机构、人员三到位,形成了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确保工作落到实处,为发改委信息公开工作长期有效的开展提供了组织保障。同时,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和机关作风建设的重要抓手,不断提高干部职工和群众对县发改委工作的满意度。

明确主动公开程序,做到了相关材料及时汇集、归档。积极推动重点信息公开。进一步深化公开内容,做好党组决策、重大项目、新网工程等群众关注热点、难点信息公开。进一步推动财政预决算公开,充实丰富财政预决算栏目,及时公开财政预算、决算报告和重要专项资金分配和使用情况等信息。做好依申请公开,规范编制和及时更新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指南、公开目录,明确依申请公开工作程序,并及时在网站和查阅场所公布,明确专人负责受理申请,归档制度健全,卷宗有明确回复时间。同时,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完善公开平台,调整信息分类,规范发布时间,经常性组织开展对政务公开工作实施落实情况的自查与督察,真正做到政务公开工作有章可循、按章办事,用制度来保证各项工作落到实处,逐步形成比较完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强的制度体系。健全制度,对照《条例》和县政务公开办有关文件,在梳理落实县发改委政务信息主动公开、内部公开、保密审查、监督检查、考核奖惩等政府信息公开配套制度的基础上,针对制度执行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深化制度改革,创新公开制度。

四、目前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方向

2014年,我委狠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力地促进其它各项工作的开展,有效地推进了行风建设,提高了工作效能,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市政府的要求相比,还有一定差距。主要存在着公开内容不够完善、个别信息更新慢,不能让上级部门了解最新经济工作动态等问题,这些问题需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解决。

针对存在的问题,下一步,县发改委将按照县政务公开办的要求,采取有力措施,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继续加强制度建设。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制度,以社会公众、企业、农民群众关注度高的政务信息作为突破口,全面系统地做好政务公开事项。二是细化分工,明确责任。对于政务公开工作实行奖惩激励机制,细化栏目分工,明确到人,进一步强化责任,确保有关栏目信息及时更新健全。二是努力规范工作流程。进一步梳理机关及直属单位信息,及时提供,增加人员,定期维护,保证经费,形成机关全员参与机制,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三是认真梳理,拓宽公开渠道和公开内容。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并逐步实现网上查询、网上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