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城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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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蒙城县发改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6-03-24 00:00 来源:蒙城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字体:[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现公布发改委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包括:概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复议及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处理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六个方面。

    一、概述

2015年,我委坚持“公正、公平、便民、及时”原则,按照国家、省、市有关政府信息工作要求,不断强化责任意识,结合我委工作实际,就主动公开政务信息内容、要求、方式提出了明确具体要求。认真按照编制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要求,对需公开的文件、资料进行梳理、筛选、分类,确保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运行对上报信息采用情况按月进行通报,及时掌握信息报送工作主动权,围绕围绕政府的方针、政策和重大决策,并结合发改委的主要职能和具体工作,有针对性地调整信息报送重点和方向。有效地促进了政务公开工作开展。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在县发改委网站上设立了机构领导、机构设置、人事信息、政策法规、行政执法、规划计划、财政预决算、招标采购、新闻发布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题等栏目。全年更新信息的数量达到398条。其中:业务文件类信息109条,工作动态类信息133条,其它类信息156条。基本做到了日常信息及时公布。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委在网站上提供了依申请公开的流程、表格下载和直接发送等服务。2015年度未收到申请公开信息。只要群众有申请公开的要求,将及时予以处理,满足其要求。

四、政府信息公开复议及诉讼情况。2015年,我委没有发生申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

五、咨询处理情况。2015年我委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情况。

六、目前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5年,我委狠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力地促进其它各项工作的开展,有效地推进了行风建设,提高了工作效能,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在工作推进中仍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需要不断完善和加强: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和界定标准有待进一步规范,公开形式有待进一步丰富。 二是政府信息公开不够及时。有时相关业务科室疏忽忘记公开,有时系统管理员出差不能及时公开政府信息,总的原因仍是意识不强,重要性认识不足。三是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机制仍需加以完善。四是组织引导工作仍显不足。依申请公开的公民知晓率不高,社会公众对政府信息尚不熟悉,缺少关注政府信息及进行依申请公开的意识,需进一步加强宣传。五是公开形式的便民性还需进一步提高。基本通过网站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形式不够丰富。
    下一步,我委将深入贯彻落实省政务公开办的有关工作要求,重点加强以下方面的工作:一是加大对系统内信息公开的指导,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和相关工作的总结宣传,研究制订本系统负责的信息公开规范。二是进一步健全政策解读工作机制,完善解读工作流程,将政策解读工作与业务工作同步考虑、同步部署、同步推进,及时有效地回应社会关切、引导主流舆论。三是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内部信息沟通协调机制四是做好网站留言、连线平台等答复工作,实现信息公开的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形成信息公开的长效机制。

 

 

 

                                  蒙城县发改委

                                 2016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