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2019年,我区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县有关政务公开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坚持简政放权、优化流程、公开公正、依法行政的原则,突出政府信息公开重点,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创新政府信息公开载体,政务公开工作水平有新的提高。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019年度蒙城县经开区共计公开各类政府信息220条,有效保障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及时公布和更新县经济开发区的工作动态、通知公告、政策法规、权责清单等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及受理咨询情况。2019年,蒙城县经开区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
(三)规范政府信息管理。及时调整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立了由党工委委员刘巧红为组长、园区各区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党政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刘巧红兼任。负责信息公开日常组织协调工作。确保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保障作用,坚持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重点工作同部署同安排同检查。
(四)加强平台建设。加强信息共享及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利用微信群、QQ群、政务公开网站等多种形式,及时更新政府信息,严格落实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等系列制度,不断规范和完善信息公开程序和内容。组织干部职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相关法律,不断提高政务公开具办人综合业务能力,规范政务公开形式,确保高质量实现政府信息公开。
(五)完善监督保障。根据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我区把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列入了重要议事日程,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专题研究部署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统一干部职工思想,提高了工作认识,统一安排,统一部署,统筹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规范有序落实。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规范性文件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第二十条第(六)项
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行政事业性收费
第二十条第(九)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407.8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自2019年以来,我区严格执行上级任务部署,完成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的数量,并且信息公开数量和质量均有明显提升,受到了社会群众的好评。但在工作中也发现存在着“信息发布不够细致规范”的问题。下一步,我区将继续按照要求认真抓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强化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政策解读等机制建设,确保2020年度社会公众的知情权、监督权、参与权得到充分保证。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蒙城县经开区无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