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城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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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城经济开发区管委会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19 16:08 来源:蒙城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字体:[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发布《蒙城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 一 ) 主动公开情况。2022年度蒙城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规范公开内容和更新县经济开发区的工作动态、通知公共、政策法规、权责清单等信息。

( 二 ) 依申请公开情况。2022年蒙城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收到1项法律服务机构依申请公开事项,已按规定回复。

( 三 ) 政府信息管理情况。网信息发布按照规定进行审核,文件和解读能够及时发布,公开政府信息内容无涉密涉敏和典型错别字排查情况。

( 四 ) 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能够按照要求及时更新维护政府网站和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全年无主动公开目录调整。加强信息共享及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政务新媒体主要有政府信息公开网及“蒙城开发区”微信公众号,能及时更新政府信息,严格落实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等系列制度,不断规范和完善信息公开程序和内容。

(五) 监督保障情况。根据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结合工作实际,明确任务分工,完善制度,主要负责人主抓,党工委委员分管,由党政办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管理,明确专人负责落实具体工作。建立健全了工作考核、社会评议、责任追究、举报调查处理等制度,完善了信息公开监督保障机制,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落实。单位主要领导带头学习,在单位内部组织政务公开培训。安排具办人积极参加县政府办政务公开科组织的每年2次的政务公开工作培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自查及整改,对政务公开测评中指出的问题,均按要求整改到位。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1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1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1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 年以来,我单位严格执行上级任务部署,在政府信 息公开工作方面取得一些进展,但是与规定要求还有差距。

一是政务公开信息量少,信息内容单一。2022年以来,共推送基础栏目信息186条,重点栏目信息22条,相比其他单位信息发布量有一定差距。人民群众关心的公共事务的决策依据类公开信息不多,内容部分文件仅提供 word 下载方式的问题,缺少图片、视频、音频等。

二是政务公开工作缺少一定的专业技术人才,没有专职政务公开工作的人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由办公室人员兼任,且从事政务公开工作的人员对政务公开的认识有待提高,对政务公开的相关政策存在领会不深、业务不精现象,业务能力需进一步加强。尤其是对渉密信息范围的把握,大多数信息公开的工作人员缺乏这方面专业知识,无法对政务公开的范围、内容、方式等作出准确的判断,对信息界定上有偏差。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 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