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城县三义镇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蒙城县三义镇 >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蒙城县三义镇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19 10:05 来源:蒙城县三义镇 字体:[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发布《蒙城县三义镇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2年,我镇累计公开政务信息1165条。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内容有:政策解读信息4条;财政资金信息145条;回应关切251条;预警信息49条;社会公益事业及重点民生领域信息396条;社会保障信息144条;监督检查信息2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2年,我镇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2022年,我镇按照上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要求,并结合我镇实际工作情况,严格遵循“先审核,后发布”的原则,认真编制信息公开内容,严格进行审定,全年未出现涉密涉敏和典型错别字情况,及时、准确、全面公开予以公开的信息。严格遵循文件发布与解读的关系,做到解读及时,解读全面,解读准确。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以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为抓手,建立了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投诉举报、责任追究、保密审查、考核等制度。建设有网页、意见箱、举报电话等监督方式,增加了视频、图片等形式,努力为群众提供“看得懂,真有用”的信息服务。按照上级相关要求今年未调整主动公开目录。另外,以“蒙城县三义镇人民政府”微信公众号为补充,发布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重点信息。确保通过积极公开政府信息,促进依法行政,人民群众行使知情权、监督权。

(五)监督保障情况

我镇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召开业务培训会,对政府信息公开人员进行业务指导、培训、检查、规范,要求及时、准确、客观的发布政务信息。要求建立健全日常工作管理机制,严把内容关、质量关、项目关。要防止该公开的不公开,搞半公开,假公开等情况。采取多种形式,强化监督检查工作,实行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检查相结合。要求做到应公开尽公开,做好涉密工作,使权利运行在阳光下。为加强学习,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水平,积极参加县级单位组织的有关培训,认真聆听培训内容,与其他优秀乡镇进行沟通交流,总结工作方法。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安徽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和我县相关要求,规范制度建设。确保发布的信息具备真实性、时效性与权威性。经过自我监督检查和上级单位监督检查,全年未发生泄密情况。积极开展社会评议,根据上级考核要求细化任务分工,公开能力和公开质量得到进一步提升。无责任追究情况发生。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主动公开性不强。信息公开时效性较弱、深度较浅、质量较低。二是落实力度不够。部分信息公开较缓慢,时效性跟不上,群众关心关注的信息公开的不够及时、全面,另外,公开的方式较为单一,没有做好真正畅通联系群众的“最后一公里”。三是公开信息内容单一。缺少视频、音频,插图漫画等通俗易懂、群众喜闻乐见的公开形式。

改进情况:

一是加强日常管理工作。明确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保持信息员相对稳定。以便民为目的,及时公开发布、更新依法应主动公开的政务信息,提高社会主体对政务信息的知晓度。二是丰富政务公开方式。以社会主体需求为导向,通过政务公开信息网、政府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力求做到公开方式灵活多样,更好地服务社会群体。三是提升业务能力。加强对政务公开负责人的业务培训,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政府信息公开业务知识,增加外出学习交流机会,有力推动工作顺利开展。要主动积极公开,及时准确公开"应公开尽公开"政府信息,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