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城县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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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城县税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17 17:26 来源:蒙城县税务局 字体:[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发布《蒙城县税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我局始终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积极开展主动公开工作。严格做好信息公开审查,确保政府信息公开依法、全面、准确、及时。2022年我局已完成政务公开年度重点工作任务,积极对上级部门反馈的问题进行整改。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信息模块,共发布信息1009条。在重点领域信息模块中,共公开信息179 条。其中,在减税降费栏目公开信息28条,在六稳六保栏目公开信息22条,在疫情防控专栏公开信息48条,在支持市场主体纾困发展栏目公开信息47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我局认真学习《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税务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规范〉的通知》,进一步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流程,在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公布办公地址、电子邮箱等内容,方便纳税人、缴费人提出申请,从受理、办理、答复三个环节规范依申请公开的办理。此外,本单位2022年度未发生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遵循“先审批、后发布,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制定蒙城县税务局税收宣传稿件审核表,严格规范信息公开流程;建立信息审核制度,对文件发布和解读严谨性严格把关,定期对典型错别字、涉密涉敏信息进行排查。把好发布信息的政治关、政策关、文字关、程序关。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贯彻落实总局《税收管理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按照要求做好蒙城县政务公开网中税务部门信息公开栏目及税务外网基层政府信息公开栏目的更新维护工作,确保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内容全部及时公开到位。 明确专人管理维护本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对政务新媒体公开渠道进行严格把关审核。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明确部门职责,我局办公室牵头,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要求,召开联席会议,细化部门职责,督促机关各股室按进度完成政务公开任务。

二是加强日常培训,积极参加县政务公开科办公室组织的业务培训,及时组织相关人员开展学习,提高人员业务素质,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高效化。

三是加强考核监督,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要求,定期开展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自查工作并把自查结果纳入本单位的绩效考核,对自查成绩落后的部门,由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给予批评教育、责令限期改正;及时更新维护政务公开工作联系电话,确保对外公布的联系电话正常接听。

四是加强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通过召开纳税人座谈会,征求各界人士对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无责任追究情况发生。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  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04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73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蒙城县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积极进展,但在推进过程中也存在问题和不足,譬如,政务公开在扩宽宣传渠道和创新宣传方式等方面有待加强;单位内部相关部门信息传递共享的效率有待提高;信息公开更新不够及时。

针对上述不足,2023年蒙城县税务局将采取以下改进措施:一是拓宽政务信息宣传渠道,通过派出机构(税务分局)在走访企业过程中进行政务信息的宣传,扩大信息公开知悉范围。二是加强信息公开队伍建设,定期开展单位内部的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培训,提高税务干部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自觉性及对涉密涉敏信息的敏锐性;三是及时公开本单位政务信息,做到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 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单位在2022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特此说明。此外,本单位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