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城县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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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蒙城县税务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1-01-18 00:00 来源:蒙城县税务局 字体:[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修订)(以下简称《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20年国家税务总局蒙城县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0年,蒙城县税务局认真学习贯彻《条例》和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税务系统政务公开工作重点任务清单》的通知(税总办发〔2020〕34号),紧紧围绕税收中心工作及社会关切,强化政策宣传解读,加大主动公开力度,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加强公开平台建设,完善公开机制,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一)主动公开工作情况       

一是强化政策解读和回应关切。围绕2020年全国税收工作主题、主业和主线,全面公开、精准解读相关税费政策和征管服务措施。

二是推进执行和管理情况公开。加大税务行政权力公开力度。梳理、规范和确认权责事项,形成基础权责清单,及时向社会公开发布。

三是强化税收征管及税收执法公开。及时公开重点稽查对象随机抽查工作开展情况,主动公开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名单,欠税公告、行政处罚等信息。

四是切实推进纳税服务公开。及时修订并在网站上公开办税指南,积极宣传纳税人权利义务,尤其是申请减免税、延期申报纳税等权利,公布减免税渠道和途径。

五是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围绕高质量发展和三大攻坚战等重大战略部署,建立“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减税降费在行动”“贯彻落实新《条例》”等专题,集中公开新出台的减税降费、促进创业创新、保障民生等相关政策措施。

(二)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

一是健全工作机制。从受理、办理、答复三个环节规范依申请公开的办理,注重加强与申请人的主动沟通,妥善处理依申请公开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切实做到依法有据、严谨规范、慎重稳妥。

二是畅通公开渠道。按照《条例》要求在网站开通依申请公开功能,及时公布联系电话、部门地址,办公时间等,方便申请人通过在网站填写申请表或通过纸质邮件的方式提交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政务公开工作组织领导架构、职能职责和工作运行机制,统筹推进网站新媒体建设管理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强督查考核。

二是完善工作制度。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工作制度,加强公开审查,规范信息发布,强化保密审查,确保涉密信息不公开、公开信息不涉密。

三是落实部门工作责任。建立政务公开联系人制度,明确县税务局政务公开联络员,具体负责本单位信息公开工作。

(四)平台建设情况

严格按照安徽省税务局关于市县税务网站建设的相关要求,推进蒙城县税务局外网网站规范化建设工作。

(五)监督保障

一是加强教育培训。将政务公开内容纳入教育培训项目,通过集中培训和专题培训的形式,开展政务公开业务辅导,增强各部门工作人员和领导干部的公开意识,提高发布信息、回应关切的能力。

二是严格公开保密审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税务总局有关规定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严格的审查确认。增加网站发布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环节,对各部门提交的待公开信息,严格执行责任部门、保密审查部门,网站管理部门多重审核的把关制度,防止直接上网。

三是做好问题整改工作。认真做好历次考评反馈问题的整改工作,深入开展自查,研究整改措施,全力抓好整改,进一步提升了政务公开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0

1977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6

0

1810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简易处罚)

7

0

285

行政强制

4+1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33

41.81万元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2020年,蒙城县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积极的进展,但仍然存在政务公开形式不够多样,主动公开的意识还不够强,信息公开的广度还需要进一步拓展。

(二)改进措施

对照上述问题,2020年蒙城县税务局将从以下两方面进一步开展政务公开工作。一是加强新媒体建设,通过安徽税务微信公众号持续完善办税、查询、咨询互动等功能,为纳税人提供在线涉税查询、政策咨询、网上办税等掌上服务,提升税务政务公开信息化水平。二是以深入贯彻落实《条例》为契机,紧密结合安徽税务实际,坚持以公开促落实,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服务,持之以恒抓机关、带系统、强基础,明确公开重点,细化公开内容,增强公开实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蒙城县税务局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