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城县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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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城县司法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14 00:00 来源:蒙城县司法局 字体:[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发布《蒙城县司法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1年,蒙城县司法局认真对照民政部门职责,对普法宣传、法律援助、公共法律服务、社区矫正、人民调解等信息,做到及时更新、及时公布。较好地完成了政务公开年度重点工作任务。2021年度蒙城县民政局共计公开各类政府信息1128条、重点领域信息公开71条,较往年在公开数量和信息质量上有大幅度提升,有效保障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提高了政府工作的透明度。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1年,蒙城县司法局受理依申请公开事项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县司法局及时更新政府信息,严格落实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等系列制度,不断规范和完善信息公开程序和内容。与县政府办联合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法律宣传,组织人员积极参加全县政务公开业务培训,不断提高政务公开具办人综合业务能力。2021年文件发布5条,上级政策解读发布8条,负责人解读发布3条,其他解读13条。同时加强信息发布审核,确保信息发布质量。加大对涉密涉敏和典型错别字排查力度,截至目前未发现涉密涉敏和典型错别字。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县司法局加强信息共享及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利用新媒体“法治蒙城”微信公众号、微博、微信群、政务公开网站等多种形式,及时更新政府信息,严格落实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等系列制度,不断规范和完善信息公开程序和内容。2021年新增了乡村振兴和单位审计整改情况两个栏目。

(五)监督保障情况

县司法局领导十分重视政务公开工作,根据人员变动,及时调整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专人负责。同时,制定了《蒙城县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考核办法》《蒙城县司法局信息主动公开制度》《蒙城县司法局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蒙城县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 》等相关制度。强化督查考核。采取不定期抽查与定期考查,督查与自查相结合的方式,确保及时公开政务信息,将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6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我局2021年度未接到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

      2021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及群众的需求相比还存在差距,主要表现在:协调配合不及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是一项全局性的综合工作,需要统筹谋划、各部门协作联动,但个别股室对政府信息公开上报不及时,协调配合不到位。

    下一步,我们将加大各业务股室协调配合的力度,及时发布政府信息,提高公开实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 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无其他需要报告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