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颁布施行以来,我局按照县委、县政府统一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认真贯彻《条例》的各项要求,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将2008年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领导重视、机构健全
《条例》颁布后,我局多次召开会议对贯彻实施《条例》工作进行了研究和部署,成立了由副局长王干任组长,王翠芳、丁怀光等同志为成员的工作小组,统筹协调编制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全力推进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积极组织开展《条例》学习和培训
2.参加集中培训。我局政务信息领导小组成员积极参加全县的政务信息工作集中培训,详细了解了《条例》内容和意义、编制公开指南和目录的有关要求和软件使用方法等,为我局的政府信息编制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三、推进指南和目录编制工作
1.制定工作方案。按照县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编制工作方案,结合我局实际,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小组制定了《蒙城县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信息公开目录编制工作方案》,明确了编制原则、主体、内容、组织保障和工作要求;按照省《政府信息公开编码规范指南》有关原则,按照统一编码规则,积极组织录入信息并上网发布。
四、建立相关工作机制
根据《条例》的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建立相关的工作机制。制定了《蒙城县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蒙城县司法局政府信息发布制度》、《蒙城县司法局政府信息保密制度》等涉及政府信息发布协调、保密审查和依申请公开等多项制度。同时,在公证处、法律援助中心等窗口增设依申请公开受理点等措施,明确分工、细化步骤、优化流程,确保政府信息及时主动公开,信息公开申请及时办理反馈。
五、完善政府信息发布渠道
六、营造实施《条例》的良好氛围
结合“省(市)政务公开宣传月”活动,2008年5月21日,我们在县文体广场设立咨询台,大力宣传《条例》。通过现场咨询、网上互动、印发宣传材料等形式,向社会公众广泛宣传《条例》的内容和意义。活动期间,现场接待群众咨询78人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248余份,收到了很好的效果
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我们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是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兄弟单位相比,还存在着一定的差距,2009年,我们将按照省、市、县的要求,继续大力推进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保我局的政务信息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
二〇〇九年一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