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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城县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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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城县司法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6-01-06 16:48 来源:蒙城县司法局 字体:[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发布《蒙城县司法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从蒙城县司法局(网址:https://www.mengcheng.gov.cn/XxgkContent/showList/189/0/page_1.html“政府信息公开年报”专栏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蒙城县司法局联系(地址:安徽省亳州市蒙城县北蒙大道582号,电话:0558-7622053,邮编:233500)。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2025年,县司法局严格落实政务公开年度重点工作任务,聚焦司法行政核心职能,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同时,严格按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全面梳理发布各类信息,确保公开内容覆盖司法行政工作各方面。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方面,围绕政策法规、政策宣讲、决策公开制度、证明事项清单公开各类信息92条。

主动公开目录信息发布规范有序,全年通过各类平台发布信息2000余条。其中政策法规类9条、政策解读类217条、回应关切类367条、法律知识普及服务和法治文化服务类635条、监督保障类249条等信息,确保公开内容覆盖司法行政工作各方面。

(二)依申请公开

严格落实依申请公开办理制度,全面规范受理、审查、处理、答复及存档程序,畅通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渠道。2025年未产生依申请公开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杜绝涉密涉敏信息外泄。定期开展主动公开信息梳理工作,清理过时失效内容,纠正表述不规范问题,确保公开信息准确有效。2025年度,未发生涉密涉敏信息泄露情况。开展涉密涉敏和典型错别字专项排查4次,整改错别字、表述不规范等问题11处。

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建立动态更新台账,及时公开现行有效、废止失效文件目录,2025年度,未制定规范性文件,现行有效文件0件、废止失效文件0件。全年发布政策解读类信息217篇,提升政策知晓度和理解度。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强化官方网站主阵地作用,不断优化蒙城县司法局官网“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设置,确保信息分类清晰、查询便捷。

加强政务新媒体“法治蒙城”微信公众号运营管理,全年发布各类信息884条,阅读访问量累计达5.75万人次。落实网络安全管理举措,定期开展平台安全风险排查,强化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能力,确保公开平台安全稳定运行。

畅通政务服务热线回应渠道,全年受理热线转办事项40件,平均办理时限2-3个工作日,办结率100%。

(五)监督保障

县司法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将政务公开纳入年度重点工作部署,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解决工作难点。建立健全监督考核机制,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科室和基层司法所绩效考核,通过专项督查推动工作落实。加强业务培训,组织开展专题学习和实操指导,提升工作人员业务能力。完善政务公开相关制度,形成权责明确、流程规范、监督有力的工作格局,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有序推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钩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1. 政策解读形式较为单一,以文字解读为主,可视化、互动性解读作品较少,政策传播效果有待提升。

2. 政务新媒体互动性不强,存在“重发布、轻互动”现象,对群众留言的深度回应不够,互动频次和质量需进一步提高。

(二)改进措施

1. 丰富政策解读形式,结合群众需求制作短视频、漫画、图解等可视化解读产品,增强政策解读的吸引力和易懂性。

2. 强化政务新媒体互动,明确24小时回复时限,定期收集群众咨询热点,形成问答集锦公开,提升群众参与感和满意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