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度,蒙城县司法局政务工作认真贯彻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扎实推进决策公开、管理公开、执行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以更有力的举措加快法治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建设,较好地完成了政务信息公开等各项工作,有效促进了司法行政各项工作的开展。
本报告所列统计数字的时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安徽省和亳州市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部署和要求,进一步理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机制,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坚持 "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积极落实新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运用国家级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成果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结果、管理和服务五公开,深化三大攻坚战、放管服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切实加强政策解读,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总体情况。
2019年度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包括:机构设置及职能、领导分工、人民调解工作、社区矫正工作、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七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法律援助工作、公证业务、律师事务所服务、基层法律服务等。截至2019年12月底,我局主动公开各类政务栏目信息共888条。
以便于公众知情,方便公众办事,有利于公众监督为出发点,2019年,蒙城县司法局主动公开信息、公开目录、公开年报等均在第一时间在政府网站公开。
依申请公开情况。
年内我局无依申请公开事项。
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一是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管理工作,在政府信息起草伊始对政府信息公开属性进行分类、存档。二是通过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及新闻媒体等途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信息公开审查方面,我局严格按照新修订《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对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审查工作进行再部署再强调,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发布工作,确保发布的政府信息合法、准确。
平台建设情况。
我局将县政府门户网站子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为保障县政府门户网站安全平稳运行,我局安排有专人负责政府网站的维护工作。今年我局依托于县政府政务云平台,全面升级了县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并将平台及数据整体迁移至县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实现了信息的互联互通,同时,我局针对公共资源配置领域、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三大攻坚战、高质量发展、财政预决算及“三公”经费公开等开设专题进行展示。网站还提供目录导航、内容检索和下载等服务。
监督保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任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组长,分管副局长任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为局政务公开日常工作机构,由局政府办公室主任任政务公开办公室主任,并安排1名人员具体负责政务公开日常工作。二是加强督查考核。对县政务公开办反馈我局政务公开存在问题,局政务公开办公室认真研究,逐项整改,确保政府信息公开质效。三是积极参加业务培训。每年积极参加由县政务公开办举行的上下半年各一次的专题培训,切实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整体业务水平;四是持续抓好条例宣贯。为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保障人民群众依法获取政府信息,保证人民群众对政府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促进政府职能转变,推进法治政府建设。6月18日,县司法局联合县政府办、县法宣办,在县政府大门东侧,举办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集中宣传活动。活动现场,16家县直单位和城关街道按照“谁执法 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在人流集中的周元路,争相宣传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本单位部门法律法规,前来咨询的市民络绎不绝。参与活动单位工作人员臂戴“新条例宣传员”一边散发政府办印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宣传读本和各部门印制精美的法律知识小册子,一边现场解答法律咨询。当日,共设立宣传咨询台17处,展板17块,散发宣传资料4000余份,解答法律咨询120余人次,收到显著的宣传效果。同时充分发挥线上媒体的聚合效应,积极利用“两微一端”等政务新媒体对新《条例》和宣传专题进行分享、转发,以宣传带动工作,以工作促进宣传。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的内容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规范性文件
第二十条第(五)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第二十条第(六)项
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行政事业性收费
第二十条第(九)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我局2019年度未接到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19年,我局未因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引起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案件发生。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五、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9年,我局虽然在加大司法行政工作公开力度,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等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信息公开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不足:
(一)政府信息公开的队伍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单位没有政务公开专职人员。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时效性有待增强。没有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一项日常性工作,未按照“随生成随公开”原则进行公开。
(三)公开制度需进一步完善。
下一步,我局将,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加强业务能力建设,不断提升政务信息公开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