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城县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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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蒙城县统计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公民 / 公告
名称: 【行政执法救济途径】蒙城县统计局行政执法监督途径 文号:
生成日期: 2024-01-03 发布日期: 2024-01-03
【行政执法救济途径】蒙城县统计局行政执法监督途径
发布时间:2024-01-03 16:37 信息来源:蒙城县统计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八条   统计工作应当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检举统计中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对检举有功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给予表彰和奖励。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三十二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监察机关对下级人民政府、本级人民政府统计机构和有关部门执行本法的情况,实施监督。

监督部门:蒙城县统计局办公室

投诉电话:0558-7666033、7666032

信函投诉:蒙城县城关镇庄子大道244号统计局二楼办公室收  

邮箱:mctjjbgs@163.com

邮编:233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