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城县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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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城县统计局201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2-03-02 00:00 来源:蒙城县统计局 字体:[ ]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编制。全文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需要说明的事项6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1年1月1日起,至2011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2011年度,我局以创先争优争活动为契机,按照《条例》规定和县府办关于信息公开的要求,立足统计职能,用科学发展观指导统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把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保障公民民主权利、促进依法统计、提高政府统计公信力、服务科学发展的重要举措,精心组织,周密部署,进一步加强载体建设,扎实稳步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动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及时、准确、有序地开展。

  (一)加强组织领导。我局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了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每月将经济社会发展主要指标和主要经济运行情况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开。

  (二)突出实效,突出重点。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收到实效,让群众高兴满意,工作中我们本着“什么事重要,就公开什么;什么事群众关心,就公开什么”的原则,把群众最关注、最想了解的经济发展情况进行公开。今年我们重点公开了全县经济社会总体发展情况、每月经济运行情况与数据,以及全县第六次人口普查数据公报,让群众直接感受和了解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成果。

  (三)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我局把政府门户网站作为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每月及时将相关统计信息上传公开,方便社会公众及时了解查询。为全力构筑信息公开平台,我局还通过新闻媒体把重点政务信息及时向社会公众开。

(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长效机制建设。在工作中我们积极采取各项措施,强化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考核。一是设立监督电话,收集群众意见,及时纠正存在的问题,让公开工作接受群众评判。二是建立考核奖惩制度。将信息化建设纳入工作人员年度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将考核结果作为评先树优的条件,有力地推进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20条;编印《蒙城统计月报》12期、《蒙城统计信息》6期52篇。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主要包括统计公报、统计分析、月报资料、主要统计数据及政策法规等五个方面。

  (三)信息公开的形式:一是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全部在门户网站公开;二是个别重要的主动公开信息通过报纸、电视等新闻媒体及蒙城人民政府网公开;三是主要统计常识及法律法规通过印发手册进行公开发放。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2011年度我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的情况为零。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局未收取政府信息查询、申请公开的任何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1年我局没有发生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举报、投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1、公开的内容还不够全面,信息发布的及时性有待提高;

  2、政务公开长效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

  (二)具体的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1、充实公开内容。进一步做好公开和免予公开两类政府信息的界定,结合统计工作实际,完善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扩大主动公开范围,进一步满足社会公众对统计信息的需求。

  2.规范、优化申请处理流程。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服务工作,规范信息公开流程,方便公众获取政府信息。

  3.拓展公开形式。改善形成更加适合社会公众获取政府信息的渠道,加强网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4、建设长效工作机制。不断规范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机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受理机制和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等,进一步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到有章可循、依法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