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城县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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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城县统计局201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4-03-06 00:00 来源:蒙城县统计局 字体:[ ]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由蒙城县统计局编制的201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机构人员及经费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3年1月1日起至2013年12月31日止。

  

  一、概 述
  2013年,统计局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在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下,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目标工作,以科学发展观为核心,以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和统计服务能力为重心,坚持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不断推进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深入推进政务公开、转变政府职能、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机关的重要工作来抓,采取多种方式和渠道及时公开我局政府信息,使公众获取信息的途径更加便捷,增进与群众的沟通交流,更好地服务社会。截至2013年底,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具体如下:

  (一)进一步加强组织建设
  2013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由局办公室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县经济发展各项主要数据、资料的查询点设置在局综合股,为公众提供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的查询服务、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并答复申请人、受理公众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咨询与投诉。
  (二)进一步落实公开内容
  根据一年来我局信息公开工作实际,按照应主动公开的政务信息、依申请公开的政务信息等要求,对公开信息进行分门别类,规范公开内容和程序。年底对我局政府公开信息进行了筛选梳理,进一步明确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范围、形式、程序。为确保信息公开及时、准确,我局要求公开的信息必须在最短的时间内予以公开,要求各科室落实好每月上报信息不少于3篇,确保了网上信息的及时更新和充实。

(三)进一步推进业务培训
  进一步宣传政府信息公开的积极意义,在干部职工中广泛开展学习宣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提升干部对信息公开的主动性和自觉性,提高工作人员对信息公开的了解。不断提高对政务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责任感。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一)公开内容
  1、主动公开信息总数。我局2013年度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14 条。
  2、主动公开信息分类。截至12月14日,公开目录公开信息214 条,其中工作动态159条,占74.3 %;统计数据42条,占 19.6 %;其它13条,占6.1%。
  (二)公开形式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工作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本局在采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上做了如下工作:
  1、凡是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全部在公开目录和蒙城县统计网站上公开,共计 214条。
  2、编制《蒙城统计月报》12期、《2013年蒙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公报》和《蒙城县统计年鉴》在一定的范围内印发。
  3、公众可以从公开目录和单位网站查阅和下载公开的政府信息,同时也可以电话查询,我局均在规定时间内给予答复。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3年度我局共受理信息公开申请0件。
  四、行政复议及诉讼情况
 2013年度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0件、提起行政诉讼0件。
  五、政府信息公开机构人员与经费情况
  (一)机构人员情况
  我局有政府信息公开查询点1个,设在局办公室,数据查询点1个,有2名兼职工作人员。
  (二)经费情况
  今年投入经费0.5万元更新设施设备、投入经费0.1万元开展业务培训、投入经费4万元印制各类公开资料(如《蒙城统计月报》、《蒙城统计年鉴》等,全年总计投入信息公开经费共4.6万余元。
  现未收取任何政府信息公开费用。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3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不足,主要是在公开的信息项目、内容、形式方面需要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改进措施:一是加强基础工作,推进对社会关注度高的房地产政策、物价上涨等的解读服务;二是加强宣传,提高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认知度,为广大人民群众监督政府提供完整、详细的资料;三是要进一步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培训,不断提高业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