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城县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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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城县统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17 17:23 来源:蒙城县统计局 字体:[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发布《蒙城县统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2年,蒙城县统计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印发蒙城县2022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的通知》等文件要求,把政务公开工作作为局重点工作去落实,始终坚持“统计为民”的服务理念,主动向社会公众公开各类信息,不断提升信息公开质量。全年累计发布基础领域信息396条,重点领域信息142条,主要包括工作动态类、统计数据(分析)类等内容。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2年,我局认真落实依申请公开工作机制,坚持“能公开、尽公开”原则,从严把握不予公开范围,最小化适用法定不予公开条款,切实做到“公开是常态、不公开是例外”。今年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无相关办理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我局积极主动发布政府信息,加强政府信息的发布审核,严格信息发布流程,未经审核的政府信息不得公开。及时在“部门文件”栏目公开可以全文对外公开的文件。加强对各项经济指标数据的解读,提升统计服务水平。认真梳理对外公开内容,填写信息发布保密审查表,经主管领导审核后发布,确保信息内容不涉密不涉敏不出现典型错别字,做到信息发布规范、准确。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我局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认真按照县政府统一部署,规范栏目设置,让社会公众更加方便快捷的获取所需政府信息。我局无微博、微信公众号等政务新媒体。

(五)监督保障情况。今年鉴于人事变动和工作需要,调整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人员,现由局主要负责同志担任组长,各分管负责同志担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由办公室主任负责政务公开的日常工作。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纳入各股室考核内容,作为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8月份召开2022年上半年政务公开工作推进会,通报了我局上半年政务公开测评情况,指出存在的问题和短板,研究部署下一步整改工作。积极参加县政府政务公开办组织的业务培训,并向兄弟单位请教交流。加强问题整改,以日常测评反馈问题为抓手,切实做到补短板抓落实。积极开展社会评议,根据上级考核要求细化任务分工,公开能力和公开质量得到进一步提升。无责任追究情况发生。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蒙城县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新成效,但还存在统计数据解读力度有待增强,人员思想重视程度不够,平台建设有待优化等问题。2023年我局将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专业人员进一步加强数据分析解读,运用更加灵活和直观的解读形式,让社会公众更加清楚的了解统计工作;二是局工作人员提高政治站位,主动加强业务学习,局领导加强监督,增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感;三是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结合工作实际优化栏目设置,及时更新维护公开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 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无其他需要报告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