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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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城县住建委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7-03-17 00:00 来源:蒙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字体:[ ]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关于转发政府办公室做好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蒙政办明电〔2017〕70号)的要求,我委认真对照政府信息公开统计指标,进行了全面地自检自查,现将我委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报告如下:

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措施

(一)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与目录建设。按照县委、县政府和县信息局的要求,我委对政府信息公开栏目进行了充实和丰富。围绕做好2016年政府网站绩效考核及政务公开考核工作,对照标准要求逐条梳理,及时补充更新相关信息。根据信息公开工作的需要,委网站更新了规范性文件立改废、公共服务事项清单、规划建设管理情况等栏目,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方面新增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农村危房改造、质量管理、饮用水水源水质监测信息等信息。重点加强政策解读、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人事信息、财务预决算、行政权力等栏目建设,并及时更新发布相关信息。

(二)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根据人事变动及时调整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立了委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委综合办,切实形成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委综合办具体负责,各科室配合抓,广大干部职工积极支持和参与的工作机制。同时,制定印发了《关于印发住建委2016年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要点的通知》《2016年住建委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方案》和《关于调整住建委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对2016年度的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任务进行了分解,强化工作目标和工作要求。

(三)建立和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制定印发了《住建委政府信息公开虚假或不完整信息澄清制度》、《住建委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住建委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协调制度》、《住建委政府信息公开统计制度》、《住建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办法》、《住建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追究制度》、《住建委政府信息公开投诉举报制度》、《住建委政务依申请公开制度》等,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步入了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轨道。

、主动公开数据

(一)主动公开情况

全面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对于行政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方面的信息,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网公开520条。

针对公众关注的住房保障、城乡建设等信息,及时进行收集、整理,依法依规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并第一时间在政府信息公开网相应栏目更新、公开,方便民查询。及时公开2016年度财政拨款的开支“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二)重点领域公开落实情况

2016年度,我委围绕棚户区改造、老旧小区整治改造、城基础设施建设,污水厂PPP改革工作、农村危房改造等重点工作,通过政策解读等形式,加强宣传,及时向社会公开落实措施及执行情况。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6年我委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

四、行政复议情况

2016年我委收到行政复议0件。

五、行政投诉情况

2016年我委收到行政投诉0件。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年来,我委在推进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做好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等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形式需进一步创新;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需进一步拓展;三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需进一步加大。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委将按照政府的部署要求,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各项要求,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创新公开形式,拓展公开内容,规范公开程序,加强系统内政府信息公开指导力度,提高行业管理行政效能和透明度,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推动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