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城县烟草专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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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城县烟草专卖局2023年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24 15:18 来源:蒙城县烟草专卖局 字体:[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发布《蒙城县烟草专卖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从亳州市烟草专卖局网址:

 http://ah.tobacco.gov.cn/bzswz/xxgk/A1902index_1.htm)“政公开”专栏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蒙城县烟草专卖局联系(地址:安徽省亳州蒙城县蒙涡路10号,电话:0558-7631116,邮编:233500)。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2023年,蒙城县烟草专卖局充分利用政务公开平台,加强网站信息发布力度,及时公开政策法规、行政权力运行等重点工作相关信息。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累计90条。其中包含政策法规4条;重大决策预公开9条;建议提案办理0领导活动1机构设施更新11条;财政资金5应急管理1权责清单和动态调整情况1行政权力运行结果25条 ,其中行政许可24条,行政处罚1条;行政执法公示10条;“双随机”一公开1 条等内容。


(二)申请公开

 2023年度依申请公开办理制度、办理程序已更新发布,全年依申请公开信息办理数量为零


(三)政府信息管理

  2023年,县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要求,在政府信息管理方面加强政务信息发布和完善门户网站等制度。严格按照制度要求审核发布信息,确保信息发布的规范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每月初对上月发布信息内容情况进行统计梳理,对发现的涉密涉敏信息取消发布并删除,不定期根据县政务公开科提醒的典型涉敏和错别字对网站发布信息内容进行全面排查,未排查到相关错误。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2件,废止失效文件0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根据2023年度政务公开工作重点任务,按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规范的要求,及时对本级主动公开目录和公开平台进行调整,查漏补缺,确保平台信息上传连续性、规范性、时效性。积极运用政务新媒体、政府网站资源等新媒体平台,全力打造多媒体公开服务平台。


(五)监督保障

 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日常督办工作范畴。二是落实责任管理。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责任人考核中,采取不定期抽查与定期绩效考核方式,确保及时公开政务信息,将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三是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建立健全工作考核、责任追究处理等制度,完善了信息公开监督保障机制。四是通过积极安排有关人员参加全县政务公开、政务信息和政务新媒体等培训工作,入开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学习,不断提升业务水平。五是完善社会评议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通过市烟草局门户网站收集意见与建议并进行整改,保证监督投诉渠道畅通。2023年我单位未出现因信息公开不到位需进行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蒙城县烟草专卖局信息公开工作工作稳步扎实推进,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存在着问题和不足之处。政务公开质量较低,存在重复漏传现象是政策解读不到位,未能主动关注新下发的政策并及时做出回应。三是责任明确不到位,政务公开工作责任人多为兼职,且没有固定安排,容易出现忘记交接的情况从而导致政务公开未能及时上传,工作存在短板。

针对上述不足,2024年蒙城县烟草专卖局将采取以下改进措施:一是针对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加强相关人员培训,提高公开质量,重点关注上传情况,避免漏传是加强重要政策措施解读,进一步加强信息审核、丰富解读质量和形式,加大政策解读等方面的信息发布。三是强化队伍建设。落实政务公开工作专人专,保证政务公开工作长期有人抓,能够及时正常运行。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 号)规定的案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单位在2023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特此说明。

 此外,本单位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