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城县烟草专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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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城县烟草专卖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20 10:30 来源:蒙城县烟草专卖局 字体:[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发布《蒙城县烟草专卖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 总体情况

蒙城县烟草专卖局贯彻《蒙城县2021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及《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精神,创新公开方式方法。坚持方便群众知情、便于群众监督的原则,拓宽工作领域,深化公开内容,丰富公开形式,促畅通群众互动渠道,建立健全了工作考核、社会评议、责任追究、举报调查处理等制度,完善了信息公开监督保障机制,更好地开展政务公开。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2年,我局积极落实年初县政府布置的《蒙城县2022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7 条,其中包括:政策法规3条,重大决策预公开2条,规划计划2条,决策部署落实情况5条,建议提案办理2条,领导活动1条,财政资金4条,应急管理1条,乡村振兴1条,权责清单和动态调整情况1条,公共服务清单和中介服务清单 1条,双随机一公开1 条,重点领域信息公开0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我局认真学习《安徽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答复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及时公示申请指南,并完善依申请公开受理、审查、处理、答复以及保存备查等流程。真正做到求实求真,依规范办事。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审核、保密安全制度,加强政府信息管理,提高对政务公开建设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加强信息发布审核把关,严格执行分级审核、先审后发、一事一审程序。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按照信息公开平台要求,及时、准确发布各类信息,真正做到提供最直接、最便捷的服务。发现问题,认真对待,及时处理,确保信息公开工作有序进行。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领导重视,持续推进。组织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提高人员素质知识水平,推动工作高效开展。

二是压实责任,强化保障。工作落实到人,确保信息发布及时、准确。明确部门职责,督促各部门完成政务公开任务。

三是强化考核,狠抓落实。积极开展社会评议,根据上级考核要求细化任务分工,公开能力和公开质量得到进一步提升。无责任追究情况发生。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蒙城县烟草局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着问题和不足之处。一是业务能力还需要进一步提高;二是政务公开质量还需要进一步提升;三是对于政策解读和主动回应的关注程度不够。

针对上述不足,2023年蒙城县烟草局将采取以下改进措施:一是加强学习培训,加快提升业务能力水平;二是提高公开质量,持续不断提高政务公开质量,更好地服务广大群众;

三是加强重要政策措施解读,加大主动回应及保障力度,积极主动回应群众关切问题,提高公众对烟草工作的知晓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 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单位在2022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特此说明。此外,本单位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