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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城县城市管理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17 16:45 来源:蒙城县城管局 字体:[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发布《蒙城县城市管理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2年度蒙城县城市管理局共通过政务公开平台发布政府信息460条,其中基础栏目222条、重点领域信息79条、两化领域159条。主要涉及机构设置、政策法规、重大决策预公开、建议提案办理、领导活动、政策解读、回应关切、监督保障等方面的内容,切实满足了人民群众获取政府信息的合理需求。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我局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流程,在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公布办公地址、电子邮箱等内容,方便人民群众办事申请,从受理、办理、答复三个环节规范依申请公开的办理。此外,本单位2022年度未发生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遵循“先审批、后发布,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规范信息公开流程;建立信息审核制度,对文件发布和解读严谨性严格把关,定期对典型错别字、涉密涉敏信息进行排查。把好发布信息的政治关、政策关、文字关、程序关。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主动做好栏目维护、内容更新等政务公开工作,根据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认真编制并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政府网站和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管理,制定门户网站信息发布管理规定、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政务公开责任追究制度等相关制度。

(五)监督保障情况。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建立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专门科室协调抓、相关科室配合抓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安排部署阶段性工作并积极参加政务公开培训。认真做好第三方测评问题整改,按照问题清单进行任务分解,针对2022年度县政务公开办反馈我局政务公开存在问题,我局安排专人逐项整改,对于因工作失误,造成负面舆情的,将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建立考核、评议制度,将政务公开纳入政府目标绩效考核中,接受社会各界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评议监督,强化责任追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蒙城县城市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整体水平还有较大的提升空间,存在的问题主要是:信息公开制度和内容不够完善还需要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业务知识不熟练、经验不够;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有待加强。下一步,我局将及时调整和完善相关配套措施,严格落实新条例各项规定。

(一)完善制度建设。逐步制定完善信息公开配套制度,重视依申请公开办理效率和答复质量,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检查。

(二)强化公开力度。不断加大政府信息的公开力度,以社会需求为导向,选择社会关注度高的信息作为突破口,继续强化信息内容更新。

(三)优化公开渠道平台。进一步完善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加强与公众的互动交流,积极引导社会公众正确行使知情权。

(四)加强学习培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业务的学习和培训,规范网站和新媒体信息发布,提高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无其他需要报告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