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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城县城市管理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17 16:45 来源:蒙城县城管局 字体:[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发布《蒙城县城市管理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2年度蒙城县城市管理局共通过政务公开平台发布政府信息460条,其中基础栏目222条、重点领域信息79、两化领域159。主要涉及机构设置、政策法规、重大决策预公开、建议提案办理、领导活动、政策解读、回应关切、监督保障等方面的内容,切实满足了人民群众获取政府信息的合理需求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2年蒙城县城市管理局受理依申请公开事项0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一是加强领导、压实责任。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任务分工,明确具办科室和配合科室的职责。二是调整目录,充实内容。按照县政府统一安排,对我局政务公开目录进行规范调整,栏目设置更加科学规范,公开内容更加全面丰富。三是规范发布,依法审核。严格遵守“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的原则,层层把关,凡未经审核的信息严禁上网发布;对发布信息由信息员要审核校对,确保内容准确、表述规范,杜绝有害信息的扩散,严禁涉密信息上网,防止泄露国家秘密。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城市管理局加强信息共享及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及时更新政府信息,严格落实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等系列制度,不断规范和完善信息公开程序和内容,推进政府网站集约化,持续提升网上履职能力和服务水平。

(五)监督保障情况一是针对2022年度县政务公开办反馈我局政务公开存在问题,我局安排专人逐项整改,并及时公布整改情况。二是组织局政务公开工作人员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积极参加县政府组织的政务公开工作培训,掌握新条例法定条文和时点时限要求,完善内部处置流转机制,确保各项规定落到实处。同时加强信息发布审核,确保信息发布质量。三是严格贯彻落实《条例》规定的“工作考核、社会评议、责任追究”等要求,把政务公开纳入政府绩效考核体系,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制度、社会评议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定期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考核、评议,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各项工作按时按质完成。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蒙城县城市管理局存在的问题主要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整体水平还有较大的提升空间,主要表现为:一是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业务能力有待提升。政务公开工作任务重、人员少,对政务公开工作的思考不足、探索不多,不能创造性开展工作,因此业务能力与实际工作存在一定差距;二是创造性开展工作有待提高。政务公开工作是政府部门主动公开政务信息,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的一项重要工作,该工作既要按照要求完成规定“动作”,也要围绕社会和群众需求创新方式,创造性开展工作,更好服务社会和群众,但当前存在明显不足。三是主动公开质量还不够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时效性、准确性有待进一步提高,解读回应的质量、效果还不够高,意见征集形式单一。

针对以上不足,2023县城市管理局将采取以下措施加以改进:一是加强业务学习。“它山之石可以攻玉”,将虚心学习借鉴兄弟部门政务公开工作的好经验、好形式、好做法,并为我所用,在学习中提升工作能力,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二是加强监督指导。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文件要求,进一步加强监督指导,在守正创新中推进工作落实,做到信息公开数量有提升、质量有提高、形式有创新、绩效有好评。三是加强工作交流。在严明工作纪律,增强政务公开具办人员工作积极性的同时,采取派出去请进来等多形式加强业务交流,切实有效不断提升政务公开业务能力,更好做好我局政务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无其他需要报告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