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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城县坛城镇2022年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13 15:22 来源:蒙城县坛城镇 字体:[ ]

蒙城县坛城镇2022年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发布《蒙城县坛城镇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2年,坛城镇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引,积极落实上级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各项部署,认真学习贯彻新《条例》的各项规定,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主动公开政务信息,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持续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2022年,紧紧围绕镇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主动公开各类信息共计2666条,确保信息发布准确、及时、高效。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2年,坛城镇受理依申请公开事项1件,已完成答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一是不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文件发布、政策解读和典型错别字排查力度,做好各类信息公开前的保密审核工作,既保证应当公开的政府信息能够及时公开,又确保不应公开的政府信息不被公开。二是对照《蒙城县2022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及时完善坛城镇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并结合本镇中心工作,调整重点领域公开栏目,保证各栏目信息动态更新。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一是严格对照主动公开目录事项标准进行日常信息公开发布,并加强信息发布审核,确保信息内容、形式格式符合信息公开要求;二是充分利用全镇4个街道、20个村(社区)政务公开栏、村村通广播、电子滚动屏等,构建全镇政务公开网络,紧紧围绕群众最关心、社会最敏感、反映最强烈的热点问题,重点公开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

(五)监督保障情况:2023年,我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要求,建立健全工作考核、社会评议、责任追究、举报调查处理等制度,完善了信息公开监督保障措施。一是成立坛城镇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镇党委委员、政法委员分管政务公开工作,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在镇党政办,由党政办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二是配有专职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由政府信息公开专职人员负责统筹全镇政务公开工作,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2022年,我镇无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 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一是本级政策解读形式不够多样,公开效果还不够理想。

二是“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栏目发布内容较少、发布信息还不够规范。

(二)改进措施

一是加强学习培训,努力增加本级政策解读的形式和方式,不断改进工作方法,确保文字解读材料要素完整、内容详实,并增加图解或视频解读等解读形式。

二是不断提高“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栏目相关信息的发布质效,下一步,我单位将通过召开镇直单位负责人会议,要求定期把需要公开资料上报至镇党政办,不断丰富相关栏目公开内容,让群众更好更准确地获取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 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无其他需要报告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