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发布《蒙城县坛城镇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1年,坛城镇继续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紧紧围绕镇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及社会群众关注关切,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结果、管理和服务五公开,深化三大攻坚战、公共服务、社会公益事业及重点民生领域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切实加强政策解读,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充分发挥政府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主渠道作用,较好地完成了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和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保障了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2021年,我镇主动公开政务信息3069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1年度坛城镇无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2021年,坛城镇坚持以群众需求为导向,更好的服务群众,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打通政务公开“最后一公里”。一是做好当前重点工作信息发布,及时公开发布应急管理、疫情防控、脱贫攻坚等重点工作的信息,充分调动群众参与的积极性,营造全民共建的氛围;二是依据上级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文件精神,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流程,做好政府信息的拟稿校对、保密审查、发布审批、发布登记等工作,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标准化建设。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坛城镇不断加强信息共享及信息公开平台建设,通过政府信息网站、镇村公开栏等多种形式,重点公开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紧紧围绕群众最关心、社会最敏感、反映最强烈的热点问题,严格落实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等系列制度,不断增进政务公开、增强政务服务能力。
(五)监督保障情况:一是根据人员变动,及时调整坛城镇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配齐配强工作力量;二是通过投诉电话、意见箱、走访等多种方式,接受社会及群众监督;三是定期或不定期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自查,对凡应该公开而没有公开,以及公开内容不规范的,做到立行立改;四是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到个人,明确责任,并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年度考评体系,使政府信息公开的监督经常化、制度化、信息化,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对政府的满意度,使政务公开走上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信息化的轨道,为全镇经济社会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提供良好的政务环境。
一是进一步加强信息收集。进一步做好信息收集并及时发布,加大对政务信息的公开力度,将群众最关心、反映最强烈的事项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内容,切实发挥好信息公开平台的桥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