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1、主动公开。2020年,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坛城镇严格按照省、市、县文件精神及“五公开”工作要求,不断完善制度建设,提升主动公开信息质量,加大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改善依申请公开服务工作,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增强群众公开体验与获得感,努力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为服务和推进全镇经济社会发展,促进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建设提供了坚强有力保障。2020年,我镇主动公开信息2354条。
2、依申请公开。 2020年,坛城镇受理依申请公开事项1件,属我镇公开内容,已完成答复,不属于我镇公开内容,已同申请人联系沟通,并告知依申请公开部门。
3、政府信息管理。坛城镇按照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新改版的亳州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对应公开目录,规范、充实公开内容。
4、平台建设。坛城镇加强信息共享及信息公开平台建设,通过政府信息网站、微信公众号、镇村公开栏等多种形式,重点公开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紧紧围绕群众最关心、社会最敏感、反映最强烈的热点问题,严格落实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等系列制度,不断规范和完善信息公开程序和内容。组织工作人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相关法律、制度和文件,不断提高政务公开信息员综合业务能力,规范政务公开形式,确保高质量实现政府信息公开。
5、监督保障。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科学、规范、有序,我镇按照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不断健全相关制度。一是认真贯彻执行省、市、县制定的各项制度。二是结合本镇实际,制订相关制度,建立了政府信息公开等具体工作规定,明确分工、细化步骤、优化流程,确保了政府信息及时主动公开。三是建立“谁用权,谁公开,谁负责”的责任机制和政务信息源提供机制。通过制度建设的完善,保证了政府信息公开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规范性文件
第二十条第(五)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3
-18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191
-170
第二十条第(六)项
行政处罚
6
-4
行政强制
3
-2
第二十条第(八)项
行政事业性收费
1
-1
第二十条第(九)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1
5599880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1、部分栏目信息公开不及时的情况仍然存在;
2、对新设栏目信息公开的要求学习不够、分类不够清晰;
3、信息公开质量有待提高。
(二)改进措施:
1、加强人员培训,提高工作效率。对政务公开工作人员进行专职培训,使其掌握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办事流程,确保信息公开的时效性。
2、对照问题清单,严格落实整改。对照县下发的问题清单,以县政务公开工作业务培训会为契机,找准“症结”,对“症”下“药”,切实提高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专业水平,确保做到政务公开信息的高水准。
3、创新工作思路,丰富公开渠道。主动尝试多种形式的公开方式,发布各类政府信息,结合信息化、政府网站的发展趋势,总结现有经验,探索政府信息公开的新途径、新方式,不断提升公开信息的质量,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0年我镇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