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城县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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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城县税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22 17:37 来源:蒙城县税务局 字体:[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发布《蒙城县税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从蒙城县税务局(网址:https://www.mengcheng.gov.cn/XxgkContent/showList/222/0/page_1.html)“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蒙城县税务局联系(地址:安徽省亳州市蒙城县嵇康中路101号,电话:0558-7697000,邮编:233500)。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蒙城县税务局在上级税务机关和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全面加强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开展。2023年我局已完成政务公开年度重点工作任务,积极对上级部门反馈的问题进行整改。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信息模块,共发布信息669条。在重点领域信息模块中,共公开信息132 条。其中,在减税降费栏目公开信息22条,在六稳六保栏目公开信息12条,在支持市场主体纾困发展专栏公开信息39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3年,我局明确并公开申请须知和申请方式,规范依申请公开程序,切实抓好依申请公开工作,本年度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1条,未出现相关行政复议和被诉讼情形。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明确工作任务和责任单位,由我局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与其他相关部门协调联动,形成工作合力。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审核制度,制定蒙城县税务局税收宣传稿件审核表,明确审核主体、审核流程,严守“谁制作、谁审查”“谁公开、谁审查”原则,严把政策关、内容关、保密关和文字关,确保信息真实有效。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持续加强政务公开平台标准化、信息化管理,充分发挥政务公开网站作用,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积极配合国家税务总局亳州市税务局及县政府公开平台建设,加强栏目的实时更新,扩大税务信息传播力和影响力。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设立网站管理工作台账,加强信息公开审核及保密审查,严格做到“先审查,后公开”。

二是深入开展问题整改,根据整改清单,挖掘薄弱环节,做到内容及时更新、及时维护、及时整改。今年共进行4次整改,并发布了整改清单。

三是加强考核监督,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要求,定期开展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自查工作并把自查结果纳入本单位的绩效考核,对成绩落后的部门,由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给予批评教育、责令限期改正;及时更新维护政务公开工作联系电话,确保对外公布的联系电话正常接听。

四是加强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公开促服务,通过召开纳税人座谈会,征求各界人士对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无责任追究情况发生。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16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762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蒙城县税务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取得了一些成绩,同时也存在问题。一是信息发布不够及时。如欠税公告因涉及流程申报,每季度的完整名单出具的较迟;最新的税收政策及解读信息没有及时跟进总局、省局的公告时间。二是信息公开不全面。规划计划、决策部署落实、应急管理栏目涉及的信息公开内容不够全面。我局对这些问题高度重视,将进一步加以整改,提升政务公开水平。

一是强化部门沟通协调,加强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围绕政务公开重点工作,制定政务公开任务清单,细化公开内容,落实到相关责任单位,由各单位在任务节点前报送公开内容并及时公开。二是强化政务公开意识,丰富信息公开的广度深度。加强政务公开队伍建设,积极参加县政府组织的政务公开业务培训,提高人员业务水平。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突出本单位重点工作进展情况,提升信息发布的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 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单位在2023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2023年我局在“两化”工作中积极贯彻落实蒙城县2023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要求,制定我局政务公开重点领域任务分解表,认真梳理政务公开目录要求,积极配合县政务公开办完成本年度重点领域目录搭建,实现新旧目录完全替换工作;按照信息发布标准化要求,及时做好税收管理模块的信息规范公开工作,加强重点领域方面的信息发布,重点发布一些民生关切问题,如社保费缴纳流程、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申报及汇算清缴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