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城县板桥集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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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城县板桥集镇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14 00:00 来源:蒙城县板桥集镇 字体:[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发布《蒙城县板桥集镇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重点领域信息及时公开。本单位2021年主动发布1226条信息。2021年度重点工作中涉及到乡镇的有以下7个方面:

一是做好财政信息公开,我镇及时公开社会救助、“三公经费”、各项财政专项资金等信息。

二是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根据上级要求,增设、完善“两化”栏目。

三是提升基层各领域主动公开水平。我镇及时公开各类信息。

四是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渠道建设,我镇在2021年底建成6个村级政务公开专区,达到全镇所有村(社区)的三分之一。

五是发掘推广基层政务公开典型经验和示范做法。我镇2021年无此方面成绩。

六是提高依申请公开工作质量,我镇2021年未收到依申请公开申请。

七是加强配套制度建设。我镇成立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分管领导和专人负责。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1年板桥集镇未接到依申请公开的申请。我镇坚持在平台上及时发布、更新依申请办理制度、程序等。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我镇在2021年发布了1226条信息,所发布信息已经过审核,且其中无涉密涉敏和错别字情况。主动公开发布了14个政府文件,主要以成立各项工作的领导小组为主,故未发布文件解读。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中,发布社会救助类信息110条,经人代会审议的政府工作报告1篇,国民经济和发展规划类信息20条,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类信息27条,财政资金类信息78条,回应关切类信息41条等等。我镇在2021年根据平台各栏目尽量更新信息,部分栏目因我镇无相关工作、信息不可公开或无完整信息等各种原因缺乏更新,在2022年希望能减少缺乏信息的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我镇的政府网站和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主要还是依靠县级政务公开网站中的乡镇版块,我镇无自主的政府网站。在栏目设置方面,我镇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大栏目有29个,细化为近百个小栏目,并根据我镇实际情况在各个栏目内进行更新。我镇政务新媒体“蒙城板桥发布”由专人负责运营,现定期进行更新动态,坚决杜绝成为“僵尸号”。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我镇领导对政务公开工作较为重视。我镇由人大主席分管此项工作,对政务公开工作给予支持和帮助。二是我镇政务公开具办人按时参与县政务公开科主办的工作培训会,在遇到业务问题时也主动向县政务公开科寻求帮助,向上级寻求技术支持和指导。三是县政务公开科定期对我单位政务公开信息进行考核,并指出问题,我单位对问题进行整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8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部分栏目更新不及时

产生这一问题的原因有两个,一是具办人因其他业务无法及时更新,二是部分工作确实存在滞后性,例如国土空间规划,板桥集镇的国土空间规划正在编制中,无法及时更新,只能发布“无此类信息的说明”。

改进情况:一是滞后性工作在有结果后及时发布。二是具办人主动提高工作效率,及时发布政府信息。

(二)信息公开格式有待进一步规范

      产生原因:一是具办人员不够重视,对公开信息格式要求不高。二是具办人员对信息格式掌握度不够,导致公开格式不够规范。

改进情况:一是提高具办人员的重视程度,出台追责办法,合理奖惩,以奖惩提高具办人的重视程度。二是要求具办人员按时参与县里培训,遇到业务问题及时向上级请教,加强具办人员对信息格式的了解和掌握。

(三)“两化”栏目重视程度不足

 具办人员将精力集中在其他栏目,对“两化”栏目重视程度不足,导致“两化”栏目内容确实,更新不及时。

改进情况:以考核和奖惩提高具办人员对“两化”栏目的重视程度,推动“两化”栏目的更新。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 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我镇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我镇无其他需要报告事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发布《蒙城县板桥集镇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重点领域信息及时公开。本单位2021年主动发布1226条信息。2021年度重点工作中涉及到乡镇的有以下7个方面:

一是做好财政信息公开,我镇及时公开社会救助、“三公经费”、各项财政专项资金等信息。

二是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根据上级要求,增设、完善“两化”栏目。

三是提升基层各领域主动公开水平。我镇及时公开各类信息。

四是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渠道建设,我镇在2021年底建成6个村级政务公开专区,达到全镇所有村(社区)的三分之一。

五是发掘推广基层政务公开典型经验和示范做法。我镇2021年无此方面成绩。

六是提高依申请公开工作质量,我镇2021年未收到依申请公开申请。

七是加强配套制度建设。我镇成立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分管领导和专人负责。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1年板桥集镇未接到依申请公开的申请。我镇坚持在平台上及时发布、更新依申请办理制度、程序等。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我镇在2021年发布了1226条信息,所发布信息已经过审核,且其中无涉密涉敏和错别字情况。主动公开发布了14个政府文件,主要以成立各项工作的领导小组为主,故未发布文件解读。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中,发布社会救助类信息110条,经人代会审议的政府工作报告1篇,国民经济和发展规划类信息20条,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类信息27条,财政资金类信息78条,回应关切类信息41条等等。我镇在2021年根据平台各栏目尽量更新信息,部分栏目因我镇无相关工作、信息不可公开或无完整信息等各种原因缺乏更新,在2022年希望能减少缺乏信息的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我镇的政府网站和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主要还是依靠县级政务公开网站中的乡镇版块,我镇无自主的政府网站。在栏目设置方面,我镇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大栏目有29个,细化为近百个小栏目,并根据我镇实际情况在各个栏目内进行更新。我镇政务新媒体“蒙城板桥发布”由专人负责运营,现定期进行更新动态,坚决杜绝成为“僵尸号”。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我镇领导对政务公开工作较为重视。我镇由人大主席分管此项工作,对政务公开工作给予支持和帮助。二是我镇政务公开具办人按时参与县政务公开科主办的工作培训会,在遇到业务问题时也主动向县政务公开科寻求帮助,向上级寻求技术支持和指导。三是县政务公开科定期对我单位政务公开信息进行考核,并指出问题,我单位对问题进行整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8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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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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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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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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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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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部分栏目更新存在滞后性

产生这一问题的原因有两个,一是具办人对此项工作的重视程度不够,不能统筹把握政务公开工作和其他工作的关系,存在顾此失彼的现象,导致此项工作发布存在滞后性,二是部分工作确实存在滞后性,例如国土空间规划,板桥集镇的国土空间规划正在编制中,无法及时更新,只能发布“无此类信息的说明”。

改进情况:一是滞后性工作在有结果后及时发布。二是具办人主动提高工作效率,及时发布政府信息。

(二)信息公开格式有待进一步规范

      产生原因:具办人对信息公开格式要求掌握不足,没有深入研究相关要求,对公开格式了解不深,所以在信息公开时存在公开格式不规范的现象。

改进情况:一是提高具办人员的重视程度,出台追责办法,合理奖惩,以奖惩提高具办人的重视程度。二是要求具办人员按时参与县里培训,遇到业务问题及时向上级请教,加强具办人员对信息格式的了解和掌握。

(三)“两化”栏目重视程度不足

 具办人员将精力集中在其他栏目,对“两化”栏目重视程度不足,导致“两化”栏目内容确实,更新不及时。

改进情况:以考核和奖惩提高具办人员对“两化”栏目的重视程度,推动“两化”栏目的更新。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 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无其他需要报告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