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城县供销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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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城县供销社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13 00:00 来源:蒙城县供销社 字体:[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发布《蒙城县供销社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0年,蒙城县供销社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使政务公开工作不流于形式,不走过场,我社着眼于建立政务公开长效机制,使政务公开成为一种自觉的意识和行为。由于人事的变动,调整了县供销社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确定了具体工作人员负责公开信息的报送、审批。认真对照供销社职责,积极推进网上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及时公开部门职责、机构设置、领导分工、财政预决算等内容,为社会公众查阅带来了极大便利。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0年度蒙城县供销社共计公开各类政府信息92条,有效保障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提高了政府工作的透明度。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1年,蒙城县供销社受理依申请公开事项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成立了党组书记、主任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统筹协调,明确专人负责,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明确专人负责抓的工作格局。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县供销社加强信息共享及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利用微信群、QQ群、政务公开网站等多种形式,及时更新政府信息,严格落实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等系列制度,不断规范和完善信息公开程序和内容。组织干部职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相关法律,不断提高政务公开具办人综合业务能力,规范政务公开形式,确保高质量实现政府信息公开。

(五)监督保障情况。县供销社结合工作实际,从强化组织领导、健全目标责任、完善制度建设等方面入手,健全完善政务公开工作监督保障体系,同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县供销社年度工作目标体系,统一安排,统一部署,统筹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规范有序落实。认真学习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积极参加县政府组织的政务公开工作培训,掌握新条例法定条文和时点时限要求,完善内部处置流转机制,确保各项规定落到实处。同时加强信息发布审核,确保信息发布质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部分主动公开的信息内容完善性、准确性不够;二是工作人员业务能力不强;三是信息公开不及时现象仍然存在。

下一步,我社将进一步深化思想认识、增强公开意识、落实工作责任,从以下几个方面认真加以改进:

一是要把信息公开作为服务社会、服务群众的重要途径,坚定不移地做好。信息公开是一项长期的工作,与我社中心工作结合起来,做到制度完善、责任到人、落实落细,建立起各负其责、协调运转的政府信息公开长效机制。

二是进一步增强依法公开,主动公开意识。持续完善政务公开制度和相关措施,严格按照《条例》办事,不断提高政务公开水平。

三是要继续开展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和教育。组织机关工作人员学习《条例》,切实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重大意义的认识,不断深化公开理念。

四是加强自查自纠,不断完善政务公开内容。建立公开信息定期排查制度,在公开信息上求真求实求细,使政务公开工作切实达到促廉政、树形象、展作风的效果,推动县供销社工作各项目标任务的圆满完成。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 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无其他需要报告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