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城县供销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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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城县供销社200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09-03-12 00:00 来源:蒙城县供销社 字体:[ ]

    本年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蒙城县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文件规定要求编制。本年报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七个部分组成。如对本年报有任何疑问,请与县供销社办公室联系(地址:蒙城县供销合作社二楼;邮编:233500;电话:7622446)。
  一、概述
  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着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根据省、市、县关于做好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工作系列文件和会议精神要求,县供销社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当作一件大事、要事来抓,结合供销社工作的实际,强化组织领导,创新工作机制,加大电子政务和信息公开力度,达到了政府信息公开、及时、准确的目标和要求,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1、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管理制度。供销社坚持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年度重要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坚持常抓常议常落实。社主要领导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负总责、抓落实,亲自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根据实际情况,县社成立了以主任杨向东为组长,副主任徐新民为副组长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明确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工作由县社办公室负责,确定了专职信息员。制定印发了政务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公开预先审核、保密审查等政务公开工作制度。
  2、加强信息采编,及时上网公开。一是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编制工作。根据县政府政务公开工作会议要求,按照《蒙城县政府公开信息编写规范》的分类要求,全面、系统地对政务信息进行疏理、归类,编制了《蒙城县供销社信息公开指南》、《蒙城县供销社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并将疏理出的公开信息全部录入县政府门户网站,面向社会发布、公开。二是及时编发、报送、发布经营管理动态信息,以达到使各级领导和社会了解掌握全县供销社改革发展。
  3、强化监督机制,规范公开程序。县社从强化工作责任入手,狠抓了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体系建设,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定期开展检查,以确保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时、保质、保量地落到实处。一方面将信息报送、网站内容保障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考核目标,并多次召开会议对网站内容保障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出要求。另一方面,本着“谁主管、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对公开的政务信息在正式公开前,按照政务公开程序进行预先审核,未经审核的政务内容一律不得上网公开。同时,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指定专人负责做好政务信息保密工作,坚持“谁上网、谁负责”的原则,上网的信息全部经保密审查确认不涉密后才可发布,确保了政务信息既能及时有效发布、又不泄漏秘密,做到了政务信息“涉密不上网、上网不涉密”。
  4、开展业务培训,推进电子政务。县社十分注重电子政务人才培养和业务培训工作,积极组织人员参加县信息中心举办的电子政务业务应用培训班,并经常邀请信息中心专业人员来我社指导工作,使具体操作人员了解掌握县政府门户网站协同平台系统的应用功能,熟悉政务信息发布程序和要求,能熟练应用县协同平台,同时,选派政治素质高、业务素质硬的人员参加保密工作培训班,为做好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和政府信息公开、推进电子政务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截至2008年年底,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8条,其中,信息公开指南1条,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栏目26条,所有公开信息的电子文档和纸质文档均报送县档案局进行了备案,电子化率为100%。
  在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栏目中,机构概况类信息1条,政策法规类信息3条,业务工作类信息24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年度没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本年度没有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本年度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08年,县供销社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虽然取得了一定的进展和成绩,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还不够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配套设施还有待改善等方面。结合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2009年,县供销社将认真贯彻落实县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规定要求,加大投入、完善制度、强化责任,严格程序和要求,不断提高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没有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