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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019年度蒙城县民政局共计公开各类政府信息1579条,较往年在公开数量和信息质量上有大幅度提升,有效保障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提高了政府工作的透明度。
(二)依申请公开及受理咨询情况。2019年,蒙城县民政局受理依申请公开事项1件,内容涉及咨询低保相关政策。民政局已同申请人联系沟通,详细解读了低保政策。
(三)规范政府信息管理。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统筹协调,明确专人负责,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明确专人负责抓的工作格局
(四)加强平台建设。民政局加强信息共享及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利用微信群、QQ群、政务公开网站等多种形式,及时更新政府信息,严格落实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等系列制度,不断规范和完善信息公开程序和内容。组织干部职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相关法律,不断提高政务公开具办人综合业务能力,规范政务公开形式,确保高质量实现政府信息公开。
(五)完善监督保障。民政局结合工作实际,从强化组织领导、健全目标责任、完善制度建设等方面入手,健全完善政务公开工作监督保障体系,同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民政局年度工作目标体系,统一安排,统一部署,统筹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规范有序落实。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规范性文件
6
9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2
12
第二十条第(六)项
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行政事业性收费
第二十条第(九)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万元)
政府集中采购
19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及群众的需求相比还存在差距,主要表现在:信息公开内容还不够全面和深入、部分信息公开时间有所滞后等,这些都需要进一步改进与提高。
下一步,我们将按照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和深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要求,不断完善政府网站功能,丰富政务公开内容,提升政务公开服务能力和群众满意度。一是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提高各股室对信息公开的重视程度及信息发布质量,加大对政务公开网站的宣传,不断提高网站知晓率,努力把网站管好、用好。二是进一步完善机制。进一步健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发布协调与监督等制度,及时答复公众询问、回应社会关切。三是进一步加大信息发布量。认真细致做好政务公开信息日常发布工作,切实做到应公开尽公开,确保不留死角、保障发布质量、保证发布时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蒙城县民政局无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