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城县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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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城县水利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22 17:47 来源:蒙城县水利局 字体:[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发布《蒙城县水利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从蒙城县水利局(网址:https://www.mengcheng.gov.cn/XxgkContent/showList/197/0/page_1.html)“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蒙城县水利局联系(地址:安徽省亳州市蒙城县芡河路48号,电话:0558-7623169,邮编:233500)。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扎实推进决策公开、管理公开、执行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2023年共通过蒙城县水利局政府信息公开网公开信息576条。其中信息发布涉及的方面包括:政策法规、重大决策预公开、规划计划、决策部署落实情况、建议提案办理、机构领导、领导活动、机构设置、财政资金、应急管理、权责清单和动态调整、公共服务和中介服务清单、行政权力运行、招标采购、乡村振兴、新闻发布、农村饮水安全、政策解读、回应关切、监督保障、重大建设项目、两化水利领域等21个主目录、79个信息子栏目,其中领导活动发布信息51条,应急管理17条,人大政协提案19条、行政许可23条,农村饮水安全16条,新闻发布会及其他发布实录19条。新增栏目:两化水利领域。

(二)依申请公开

2023年我局严格按照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依法规范办理流程,全年共受理依申请信息共1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上网信息发布审核均已按程序领导签字审核、部门文件发布17条并重点解读、主动公开信息576条、排查无涉密涉敏和典型错别字。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加强本单位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各类栏目的审核发布,做好日常巡查和重要节假日网站值守管理,严防安全、泄密、无效链接等问题,确保网站信息发布内容准确、格式规范,丰富解读形式,方便群众浏览。主动公开目录无调整、政务新媒体“蒙城河长”均按要求转发信息及发布原创信息。

(五)监督保障

积极参加2023年全县政务公开业务培训,在全局内开展政务公开、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等培训宣传工作,提高工作人员政务公开意识。分解政务公开年度重点工作任务至各相关科室,同时严格开展考核,并将结果纳入年度绩效目标管理考核。确保对外公开的信息,有迹可寻、有政策支持、有数据支撑,有应对措施。建立健全了工作考核、社会评议、责任追究、举报调查处理等制度,完善了信息公开监督保障机制,组织制订了水利局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政府信息公开依申请公开制度、政府信息公文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制度等规章。公开的信息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未发生因不履行政务公开义务而发生的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26.7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过去一年,蒙城县水利局在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还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主要是:信息公开发布不够规范、内容不够全面,本级政策文件解读较少,图解、视频解读等运用不多等,需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改进。

2024年将结合当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新形势新任务,重点开展以下工作:一是充分运用联动机制,加强各科室、局属单位协调配合,加强政务公开业务培训,增强政务信息工作人员的信息公开意识,确保信息公开的规范性、及时性、准确性和有效性。二是丰富政策解读形式,通过图片、图表、音视频、动漫等新颖的解读形式,全方位、多角度宣传解读政策,回应社会关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 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无其他需要报告事项。

两化领域按照要求及时更新信息,新增水利重点领域栏目基本完成信息发布工作,无空白栏目,下一步我局将完善政务公开内部管理机制,着力推进水利领域信息公开规范化、标准化,加强时效管理,确保专题专栏及时更新,提高信息发布质量,让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加强制度规范建设,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有序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