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发布《蒙城县财政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2年度本单位基础栏目主动公开信息192条,重点领域公开信息105条,及时公开了政府信息,提高了政府信息公开的透明度,有效的保障了公民依法知情权、监督权。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2年度本单位依申请公开事项数量为3项,严格按照依申请公开办理制度抓好落实,收到申请后及时受理、审查、处理,根据不同情况做出答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2022年单位进一步要求涉密信息不得上网发布,各类上网信息严格执行信息发布三级审核机制,确保信息内容的准确性。同时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及时公开群众关心的热点信息,及时公开各类文件和解读材料。坚持定期排查整改,对门户网站和新媒体每周排查,排查内容包括涉密涉敏信息和典型错别字。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工作,坚持常抓不懈,落实到各项日常工作中。按照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要求,认真梳理我单位标准化规范化公开的内容,进行任务分解,明确落实责任人,按期完成公开。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及时调整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要求关于政务公开的重大事项需向党组会进行汇报,局办公室承办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指定专人负责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协调和管理政务信息公开网上发布。二是完善各项制度,2022年财政局建立健全了工作考核、社会评议、责任追究、举报调查处理等制度,完善了信息公开监督保障机制,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 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第二十条第(五)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9
第二十条第(六)项
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维持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问题:一是政策解读质量较低,政策解读形式不够丰富。政策解读只是浮于表面,没有深挖政策的内涵,没有精准解读;且解读的方式单一,只停留在文字性的描述上,缺乏更易被接受的音视频等创新方式。
二是公开工作机械化,公开时间有滞后。由于信息来源于各业务股室,会出现信息反馈不及时,导致部分信息更新滞后,影响整体政务公开的时效性。
改进措施:一是加强创新力度,进一步提高政策解读质量,运用简明问答、图表图解、卡通动漫等多元化形式和生动灵活的语言解读本部门出台的政策进行深入解读,发掘政策的内涵,将其以一种通俗易懂的方式呈现在大众面前;二是加强组织领导,根据工作实际,及时调整领导小组和人员分工,进一步细化工作职责,对每项事件的办理完结时限做出明确的规定,争取在第一时间将应公开的信息上网公开,保证信息公开的最大时效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 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