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城县庄周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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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周街道办事处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28 14:48 来源:蒙城县庄周街道办事处 字体:[ ]

蒙城县庄周街道2022年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发布《庄周街道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强化基础信息公开。主动做好政府领导、政府会议、人事信息、财政信息、回应关切等内容信息公开工作。强化政策文件发布解读,依托政务公开平台搭建庄周街道办事处政策文件库,2022年共收录政策文件710条。加强政策解读,解读时着重解读文件的起草背景、起草过程和主要内容,2022年共发布解读信息8条。强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围绕社会保障、监督检查、生态环境、社会救助、公共卫生信息等加大年度重点工作信息公开力度,2022年共发布重点领域相关信息2110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深入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党政办牵头依法依规办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不断提升规范化答复水平,及时发现问题并查漏补缺,提高依法公开意识和依法答复水平。截至2022年底,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依法依规回复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建立健全政府信息管理动态调整机制。街道安排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职责包括具体承办信息公开事项、维护和更新政府信息、编制信息公开指南、公开目录和年度报告等。进一步完善政务信息常态化管理机制,不断建立健全政务信息制作、公开、存档等制度,强化上网信息发布审核及时动态调整信息。持续推进完善信息公开制度机制,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做到“谁起草谁公开,谁保存谁公开,谁负责谁解读、谁审核谁承担”,并实行政务公开审查制度,在保障信息公开深度的同时确保信息安全,已经对2个政策解读进行了审核。全年政府网站未发生涉密、涉敏等安全事件,有效确保政府网站安全运行。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利用信息化手段丰富信息公开形式,拓宽信息公开渠道,以政务信息网络平台为载体,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有序开展。积极推动政务公开与社区工作公开的协调联动,加强电话解答、现场解答等政策咨询渠道建设,开展在线访谈1次;务实推进政务公开专区建设和惠民惠农补贴栏目,为基层群众提供政府信息网上查询、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接收、政策咨询等服务,已完成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政务公开专区建设。

(五)监督保障情况

领导重视,高位推进,成立了以街道办事处主任为组长的庄周街道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2022多次召开了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将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逐项分解到街道各重点牵头部门,压实责任,明确责任内容和完成时限。会议强调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并对如何做好信息公开发布了培训。同时会议对各部门近三个月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问题进行通报,并针对问题提出了整改措施,要求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抓好常态化公开,在保证数量的同时,务必确保信息质量。建立健全了工作考核、社会评议、责任追究、举报调查处理等制度,完善了信息公开监督保障机制。对于出现问题的方面,给予通报和追究责任,促进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有效开展。建立和完善政府信息发布协调与处理机制,保证政府信息准确一致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一是基层政务公开规范化标准化工作有待完善,政务公开专区规范化建设需要加强;二是部分信息公开内容更新不够及时,由于信息种类繁多、数量较大、信息更新极快,要定期采集文章稿件;三是对信息公开工作认识不深,对社会宣传力度不够等。

2023年将结合当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新形势新任务,重点开展以下工作:一是完善并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常态性、基础性工作定期组织开展业务培训和经验交流,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队伍水平;二是加强机关干部对信息公开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完善并形成良好的报送机制,提高信息公开的效率;三是需加大宣传力度,扩大政府信息公开为民服务的影响力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仅能从依申请公开渠道获得所需信息,还能从网上服务获得信息,最大限度地为民服务。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 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庄周街道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无其他需要报告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