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城县气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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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城县气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22 07:35 来源:蒙城县气象局 字体:[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发布《蒙城县气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一是加强权力配置信息公开。全面梳理本单位依法行使的行政权力、公共服务清单。依法公开工作职责、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等信息。二是政务公开信息及时公布,2022年度发布政务公开信息655条,其中基础栏目信息446条,重点栏目信息209条,其中重点栏目主要发布预警信息、问题整改等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县气象局在办公地点设立了依申请公开受理点,受理公众通过当面、网络、信件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022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一是健全公开机制。完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由局长担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强化政务公开协调,配备人员,做好考核监督,定期召开政务公开推进会,自查政务公开中存在的各类问题。二是制定了《信息公开实施方案》和信息公开目录,明确公开内容、形式、程序和时限,确保了政务公开长期化、制度化和规范化。

政策解读工作多样化,坚持“应解读、尽解读”、“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本年度共发布政策解读材料4条,解读方式包括主要负责人解读、专家解读、文字解读等。解读范围主要为《亳州市“十四五”气象事业发展规划》等。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是规范公开标准。结合工作实际,围绕权力运行、决策执行、财政资金、双随机一公开、应急管理、乡村振兴、气象信息、招标采购、气象工作专题等领域,逐项梳理建立了本机关主动公开标准目录体系,进一步规范了公开事项的名称、依据、内容、时限、主体责任,公开实效得到进一步提升。二是拓宽公开渠道。加强与权威新媒体合作,及时准确推送气象预警信息。根据工作需要,今年将预警信息发布推送至重点栏目。

今年我局基础栏目未进行相关调整。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领导重视。局长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多次听取政务公开工作情况汇报,通过自查和定期检查等方式,不断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规范性和合理性。二是提高政务公开人员的业务能力。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相关人员的业务培训,严格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要求,确保按规定及时公开信息。三是各科室及时上报需要公开的内容,保证政务公开的时效性。四是建立健全了工作考核、社会评议、责任追究、举报调查处理等制度,完善了信息公开监督保障机制,积极开展社会评议,根据上级考核要求细化任务分工,公开能力和公开质量得到进一步提升。无责任追究情况发生。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22年我局没有发生因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而被申请行政复议或被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主要问题:

1.科普类知识没有随季节变化进行相应更新,公开质量不够高。

2.部分讯息公开数量不够多。

改进情况:

1.定期更新科普类知识,并丰富公开手段;

2.加强部门讯息报送,从信息数量和信息质量上发力,进行整改提高,及时将本部门相关工作动态。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 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无其他需要报告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