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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发布《蒙城县气象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从蒙城县气象局(网址:https://www.mengcheng.gov.cn/XxgkGuide/showList/285.html)“政府信息公开年报”专栏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蒙城县气象局联系(地址:安徽省亳州市蒙城县五里高大桥西400米,电话:0558-7623074,邮编:233500)。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2025年,我局严格遵循国家及上级部门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系列决策部署,紧紧围绕气象事业高质量发展和公众关切,持续深化政务公开内容,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质效。2025年度发布政务公开信息313条,其中重点领域147条。
(二)依申请公开
县气象局在办公地点设立了依申请公开受理点,受理公众通过当面、网络、信件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025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严把信息公开审核关,加强和规范政府信息管理,准确把握不同类型公开要求,坚持先审后发,实行信息发布人员、分管领导、两级联审制度,对发布的信息,从标点、语句到标题、内容进行严格审核,确保信息发布准确、及时、规范、完整,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落细。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持续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形成“多渠道联动、全覆盖服务”的公开格局。通过政务网及时推送气象预警、农业气象情报、科普知识等内容。及时回应社会公众对人工影响天气、气象科普知识等方面的关注。今年我局基础栏目未进行相关调整。
持续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形成“多渠道联动、全覆盖服务”的公开格局。通过政务网及时推送气象预警、农业气象情报、科普知识等内容。及时回应社会公众对人工影响天气、气象科普知识等方面的关注。
今年我局基础栏目未进行相关调整。
(五)监督保障
我局持续强化监督保障举措。定期召开分析会,分析存在问题和不足;一旦在信息公开工作中发现问题,无论是上级部门反馈,还是自查自纠所得,第一时间整改到位,并举一反三,避免类似问题重复出现。
2025年未发生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第二十条第(五)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
第二十条第(六)项
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钩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5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还存在以下问题:不同科室间工作信息存在信息差,缺少信息公开方面的沟通。
改进情况及措施:
由分管局长牵头进行信息公开工作的整合,做好业务与信息公开的衔接工作;加大对业务人员的学习和培训,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动性和自觉性,确保信息全面、及时、准确地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