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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发布《蒙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2年我局累计主动公开信息3532条,其中:在基础栏目发布信息1034条,在重点栏目发布信息581条,在“两化”领域发布信息1917条。发布的信息内容主要包括:政策法规、行政权力运行、公共监管、监督保障、重大建设项目建设、三大攻坚战、疫情防控、应急管理、财政资金、乡村振兴、重大建设项目、公共资源交易、自然资源领域、权责清单、公共服务清单和中介服务清单等方面。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2年我局认真落实依申请公开各项制度,修改完善了《蒙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并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办理依申请公开事项。2022年共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5件,已办结23件(含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正在办理3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一是对通过政务公开网发布的信息,均由局分管领导对发布内容进行审核同意,对涉敏及个人隐私信息进行处理,并对错别字进行检查后再发布。二是在发布信息时,严格审核把关涉密信息,对涉密信息严禁发布。三是及时发布、更新群众关心关注的自然资源领域相关文件政策和解读信息,以及工作动态和办理结果等信息,保障群众的知情权。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2022年我局按照《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安徽省自然资源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的通知》(皖自然资函〔2022〕58号)要求,积极与县政务公开办进行对接,及时调整主动公开栏目,在蒙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政务公开网增设“自然资源”栏目,并上传了相关信息。
(五)监督保障情况
2022年我局共召开2次会议安排部署政务公开工作,选派2人参加县政府组织的政务公开工作培训。完善了信息公开监督保障机制,积极开展社会评议,根据上级考核要求细化任务分工,公开能力和公开质量得到进一步提升。无责任追究情况发生。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第二十条第(五)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00
第二十条第(六)项
行政处罚
2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4
1
25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6
7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22
2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3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维持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存在: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数量较往年增加;因业务范围等原因,个别栏目常年不产生新的结果信息,仅能发布情况说明,如矿业权审批、出让和转让等栏目。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加强全系统人员政府信息公开和自然资源业务学习,及时、规范做好主动公开信息的发布工作,持续做好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答复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 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