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蒙城县农业农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报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安徽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及安徽省、市、县2020年政务公开、政务服务重点工作的要求,在2020年度蒙城县农业农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础上编制。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平台建设、监督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
一 、总体情况
2020年,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在县政务公开办的业务指导下,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全面、及时、准确公开。使政府信息工作近一步标椎化,规范化化。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0年度,农业农村局政务信息发布量共822条。其中,财政预决算、财政专项资金使用和“三公”经费信息38条,规范性文件发布信息57条,农村产权交易信息35条,决策部署落实情况信息87条,政策解读信息93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0年农业农村局受理依申请公开事项2件。有效2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加强信息源头管理,在信息发布前做好信息发布审核程序,杜绝涉敏涉密信息上网发布。
(四)平台建设情况 县农业农村局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根据职责优化调整情况,对“机构设置”内容进行更新,让群众了解最新机构设置情况,定期按照栏目设置要求对网站现有信息进行梳理排查。按照新职能及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要求,全面提升政务公开信息标准化规范化。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健全组织体系,我局成立以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局内设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配备政务信息公开业务人员,做到工作有人管,业务有人做。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对政务公开18项工作制度进行了补充,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标准化规范化。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规范性文件
第二十条第(五)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81
31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第二十条第(六)项
行政处罚
266
减41
28
行政强制
13
减10
第二十条第(八)项
行政事业性收费
第二十条第(九)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1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改进情况一是缺乏政务信息公开平台登录管理专业性人才,不能适应新时代信息化发展要求,相关人员的培训有待加强;二是公开内容还不够规范全面,公开形式不够丰富,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研究得还不够深入细致;三是信息公开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2020年,我局将强化组织领导,提高全员信息公开意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逐步走上标椎化、规范化。一是加强学习和培训。二是进一步完善充实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做好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三类政府信息的界定工作,确保应公开的信息能及时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蒙城县农业农村局无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蒙城县农业农村局
2021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