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城县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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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度蒙城县农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7-03-03 00:00 来源:蒙城县农业农村局 字体:[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以及《蒙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蒙政办明电〔2017〕70号)文件精神,特编制本年度报告。报告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完成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咨询处理情况、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费用支出、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2016年,县农委认真贯彻落实县政府信息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通过强化组织领导,加大制度建设,加大公开力度,加强调研和指导,全县农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一是加强领导。县农委将政务信息工作作为一项主要考核内容。年初确立了2016年政务信息发布和宣传工作的考核内容、考核办法、督促和规范管理政务信息和宣传工作。并根据政府信息工作需要,成立了由分管副主任为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主要领导负总责亲自抓,委办公室具体承办,专职信息员统一报送的工作机制。二是规范实施。信息报送人员对照《条例》基本内容、相关配套措施和工作规范、信息清理、相关保密知识、政府网站信息公开平台操作办法进行了学习,为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了技术保障。三是严格保密制度。为保证所公开信息的准确性和权威性,农委进一步规范公务信息的上报、编写和公开环节。各股室上报的政务信息,经过认真登记、保存、筛选后,由专人编写,专人审阅,对拟发信息进行保密安全审核,在确认所提交内容为可公开内容后,再由信息公开专职人员对信息进行上报。

二、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县农委把编写信息作为反映农业工作、展现农业工作者精神风貌的重要抓手,一年来上传各类政务信息300余条,特别是对财政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项目建设招投标、惠农资金管理、老农民技术员工龄补贴申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土地流转等信息全部进行公开公示。

三、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情况

2016年,县农委没有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按照《保密法》等有关规定,形成的信息无不予公开的情况。

四、咨询处理情况

县农委加大宣传力度,设立专家咨询系统,接受群众咨询3000余人次。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当时能解答的就给予解答,当时不能解答的责成有关单位限期给予解答,解答率达到100%。

五、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2016年度,县农委未接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复议、诉讼和申诉。

六、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近几年,县农委农业信息工作取得了一定的进步,但对照上级要求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一是信息资源整合难度大、共享程度有待提高。农业信息涉及面广、分散,在及时、无偿提供信息方面还有许多工作要做。二是信息工作队伍服务能力、素质还不能满足需要,没有专职人员,这将成为发展农业信息服务最大的限制因素。三是信息服务的范围越广,工作经费的投入就越多,服务成本偏高。

针对上述问题,县农委采取了积极的应对措施,一是进一步加大信息工作的采集、编写力度,保障信息的发布数量。二是在本系统网站、县政务公开网、安徽农网、省市农业信息网公开的同时,积极与县电视台、网站等媒体单位联系,第一时间报道事关农民群众的热点话题,尤其是在农业政策的宣传方面加大力度,为全县的农业发展提供信息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