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城县楚村镇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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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城县楚村镇200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09-03-10 00:00 来源:蒙城县楚村镇政府 字体:[ ]

  (一)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情况。
  1。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人员设置情况。
  为加强全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根据工作需要,编制了《楚村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和《楚村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成立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由镇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其他副职班子为成员,下设办公室在镇党政办。进一步强化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的具体负责人员的业务工作,根据规定需要公开的内容,由镇属各站所负责人提出,经分管领导审核、批准后,由镇党政办负责办理。要求镇属各站所对所有业务事项进行一次清理,确保《目录》中需要公开的内容全部公开到位。领导小组不定期对党政办政府信息公开进行督查,做到公开办事程序和办事结果。
  2。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情况。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国办发〔2008〕36号)的有关要求,为积极、稳妥地推进和规范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我镇制定了《楚村镇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楚村镇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管理办法》、《楚村镇人民政府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制度(试行)》、《楚村镇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录入工作细则》、《楚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制度(试行)》、《楚村镇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试行)》等相关文件和配套制度。
  3。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公开指南的编制、更新情况。
  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我镇积极编制本单位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公开指南,坚持主动公开与申请公开相结合、充分利用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统一平台,及时、准确、全面地公开政府信息。在加强工作人员业务培训学习的同时,要求信息联络员积极参加上级主管部门举办各种编制信息公开目录、填报信息进行了相关培训,提高了我镇信息人员的业务素质。
  4。政府信息公开载体的建设、运行情况。
  为及时宣传我镇经济社会发展,方便公众企业办事,促进政务公开,改进公共服务,提高行政效能,促进我镇信息化发展,严格管理维护,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对我镇政府网站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及时改进工作,提高了办事效率。网站开通后,已成为政府信息公开的渠道、对外宣传的窗口、服务公众的平台、公众参与政务的桥梁,促进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发展,得到社会的好评。
  (二)重点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我镇制定了《楚村镇2008年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推进方案》文件明确了在镇人民政府重点领域的公开内容和要求,并按方案要求抓好落实。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1.及时澄清虚假、不完整信息的情况。我镇制定了《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制度》,该制度中包含及时澄清虚假、不完整信息工作制度。
  2。通过政府网站、新闻发布会及新闻媒体等途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3。政府网站内容及时更新情况。政府网站是政府信息发布的法定载体,是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为方便公众及时了解信息,我镇以政府门户网站为载体,明确专人负责政府网站信息更新工作,及时、主动发布一些政务信息,使群众能够通过网络查阅了解我镇政府的经济社会发展目标、规划及项目建设、为民办实事、扶贫开发、城乡及农村医保改革情况等重大事项的有关信息。建立网站信息更新维护责任制,明确分管领导、承办部门和具体责任人员,按照“谁提供、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做好信息资源组织和更新维护工作,确保网站的信息全面、准确、及时、实用、安全。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1.依申请公开工作受理、答复情况。为了推进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规范开展,我镇制定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流程》,全年受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0条。
  2。不予以公开政府信息备案情况。由于今年我镇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有形成备案。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和减免情况。
  2008年我镇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实行免收费。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08年来没有发生对政府信息公开的举报、投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等事项。
  (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下一步工作。
  2008年,我镇通过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保障了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促进了依法行政。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也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各单位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意识、主动性和时效性还不够。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不够丰富、公开形式过于单一、公开数量较少。
  下一步工作打算:一是完善政府门户网站和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建设,按照“谁发布、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实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标准化管理,确保能够全面、准确、及时发布政府信息。二是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管力度,重点围绕群众普遍关心、涉及人民群众利益的各类事项进行公开。三是进一步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