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城县许疃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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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城县许疃镇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19 08:25 来源:蒙城县许疃镇 字体:[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发布《蒙城县许疃镇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2年,我镇紧紧围绕政府中心工作,紧扣发展急需、人民所盼,依法全面做好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等各项工作,充分发挥促进政策落地、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作用,服务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今年以来,我镇积极推动基层政务公开向村(居)延伸,指导各村建立政务公开专区,编制村级年度惠民惠农补贴册。今年,我镇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108条,其中基础栏目676条,两化领域432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我镇依申请公开渠道主要包括信函、当面提交、传真及网页申请四种方式,2022年我镇通过这四种渠道未接收到依申请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我镇严格按照中央、省、市、县对政务公开工作的新要求、法律法规规章建设的新情况以及社会公众关切,及时准确更新政务信息内容。

严格落实信息审核发布制度。需要上网的信息由政务公开具办人进行初步审核,再由保密工作具办人进行二次审核,最终由办公室主任进行最终审核无误后方可进行发布。

严格把握文件发布时效和政策解读质量。按照“应公开、尽公开”的原则,及时发布政策文件,同时按照“谁制定、谁解读”的原则,在文件发布后及时发布相应的政策解读材料。

严格执行涉密涉敏和典型错别字排查。信息发布时,对每一条主动公开的信息均进行了涉密涉敏和典型错别字排查,未发现有涉密涉敏信息,对于发现的典型错别字立即纠正,确保公开信息准确无误。此外,政务公开具办人每月月末对当月发布信息再度进行一次梳理,确保当月应公开的信息及时公开。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我镇按照县政务公开办统一部署,全面完成14个村级政务公开专区建设,并各指定1名具办人具体负责专区工作。为保证政务公开工作的质量,我镇党政办明确专人负责政务公开工作,且连续两年未更换具办人,保证了工作的连续性。

(五)监督保障情况

我镇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镇长定期调度,分管领导全程参与,多次召开政务公开工作推进会。积极开展社会评议,根据上级考核要求细化任务分工,公开能力和公开质量得到进一步提升。无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村级政务公开专区建设质量不平衡,部分村村室条件较差,受场地限制,专区仅仅基本可以满足使用需求;二是村级惠民补贴册编制仍有差距,部分村对该项工作理解有偏差,把该项工作认为是民政、人社或者农业某一方面的工作;三是信息公开质量仍有待提升,主动公开的信息数量相对其他乡镇较少,公开质量相对较低。

改进情况:一是加强业务指导。分管领导及具办人员逐村进行现场业务指导,解决各村专区建设存在的问题;二是加强业务培训。通过召开业务培训会,对各村业务人员进行全面培训,加深对业务知识的认识和理解,对于部分问题村,单独进行业务指导;三是提高业务质量。提高对政务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加强与县政务公开办的沟通以及与其他乡镇之间的交流,学习优秀的经验,从而转化为工作成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 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