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城县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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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城县交通运输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13 00:00 来源:蒙城县交通运输局 字体:[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发布《蒙城县交通运输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1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督查考核、拓宽信息渠道、建立健全制度、开展业务培训等个方面取得了新进展。累计公开重点领域信息54条,累计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354条,全年参加全县政务公开工作业务培训会2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1年度依申请公开办理制度、办理程序已更新发布,全年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信息,办理数量为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政务信息产生科室将信息报至办公室,办公室初审后报分管领导审核,分管领导审核通过后上传至政务公开网相应栏目,有疑问的信息报局领导班子研究确定。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内容每月初对上月发布情况进行统计梳理,对发现的涉密涉敏信息取消发布并删除,不定期根据县政务公开科提醒的典型涉敏和错别字对网站发布信息内容进行全面排查。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2021年我局主动公开栏目无删减,新增了乡村振兴和单位审计整改两个栏目,其他主动公开目录无调整情况。政务新媒体仅蒙城运政一个,可按要求至少每两周更新一次。

(五)监督保障情况。

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根据领导分工变动情况,及时调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明确由局办公室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日常事务,并安排专人。二是强化督查考核。采取不定期抽查与定期考查,督查与自查相结合的方式,确保及时公开政务信息,将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三是健全工作制度。结合交通工作实际,进一步完善规章制度,并认真贯彻执行,切实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水平。四是强化业务培训。积极安排有关人员参加上级各类学习培训,深入开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学习,不断提升业务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8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3.其他

 0

 0

0

(七)总计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一是公开内容需进一步深化,公开质量需进一步优化,信息公开的有效性、便民性需进一步提高。二是工作任务重,信息公开更新不及时。三是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对主动公开的信息内容的理解和把握不够,对各项政策的理解不能灵活运用,发布的政务信息质量不高。

(二)改进情况。

一是进一步深化公开内容。突出公开重点,持续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信息公开工作,同时进一步加大对行政执法信息公开、机构与财政资金公开、应急管理、乡村振兴、招标采购信息公开、规范性文件制定公开、建议提案办理、新闻发布会、等多方面的工作以及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公共事务等情况的公开力度,提高公开透明度。

二是聚焦社会关注,强化解读回应。健全解读回应机制,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社会广泛关注的重要政策,让广大人民群众看得见、听得懂、信得过。

三是强化监督管理,有序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不断完善主动公开机制,建立行之有效的监督管理制度,构建完善的政务公开平台。加强对信息发布不规范、不及时、不到位等问题的整改,明确工作短板,及时补缺补差,确保政务信息及时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