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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0年,我中心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县委、县政府统一部署,不断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表达权。现将我中心2020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成立政务信息工作领导小组,并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
二是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县政府要求,制定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和审查制度,严格区分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工作信息。
三是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本着高效、快捷、便民的原则,及时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
(二)扎实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1、主动公开政务信息情况。本年度通过政务公开平台共公开信息359条。
2、依申请公开政务信息办理情况。2020年我中心无依申请公开政务信息情况。
3、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一是信息意识不断强化,政务信息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进一步增强。能应对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准确的提供信息。二是突出重点,提高信息工作质量。信息工作严格围绕本单位的中心工作,准确把握好、贯彻落实好信息工作的总体要求,确保信息的准确性。三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积极探索做好信息公开工作的新思路、新办法,适应当前形势,顺应时代发展。
4、平台建设。我中心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人员由办公室工作人员组成,信息公开网站主要有蒙城县政府信息公开网及“蒙城招商”微信公众号。
5、监督保障。我中心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终由县政府进行集中统一考核,中心内部对各科室提供的信息进行分类考核。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第二十条第(一)项信息内容本年新制作数量本年新公开数量对外公开总数量规章 0 0 0规范性文件 0 0 0第二十条第(五)项信息内容上一年项目数量本年增/减处理决定数量行政许可 0 0 0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第二十条第(六)项信息内容上一年项目数量本年增/减处理决定数量行政处罚 0 0 0行政强制 0 0 0第二十条第(八)项信息内容上一年项目数量本年增/减行政事业性收费 00 第二十条第(九)项信息内容采购项目数量采购总金额政府集中采购 0 0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规范性文件
第二十条第(五)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第二十条第(六)项
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行政事业性收费
第二十条第(九)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进展,但离县委、县政府的要求尚有一定差距。一是政务公开水平还有待提高。政务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充实,时效性有待加强,工作人员业务能力平需要提高。二是业务能力有待加强。政务公开具办人员业务能力有待进一步加强,对上级政策、文件解读能力有待加强。三是政府信息公开力度不够。个别科室、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认识不足,缺乏主动性和责任感。
为此,我中心将采取以下举措改进工作。一是加大信息公开力度,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强化信息公开的责任意识、大局意识、服务意识,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准确。二是拓宽信息公开工作渠道,不断丰富信息公开内容,强化内容更新。三是加强信息公开工作业务培训与学习,增强业务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单位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