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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城县招商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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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城县招商服务中心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6-01-20 16:52 来源:蒙城县招商服务中心 字体:[ ]

蒙城县招商服务中心2025年政府信息

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发布《蒙城县招商服务中心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从蒙城县招商服务中心(网址:https://www.mengcheng.gov.cn/OpennessContent/showList/237/0/page_1.html政府信息公开年报专栏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蒙城县招商服务中心联系(地址:安徽省亳州市蒙城县刘海路112号,电话:0558-7690075,邮编:233500)。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2025年,蒙城县招商服务中心紧扣核心业务开展与社会公众关注重点,借助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有序开展信息发布工作,全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74条。

(二)依申请公开。本年度,本单位未收到各类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产生相关行政复议案件及行政诉讼事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中心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重点工作部署,专门组建由主要领导牵头负责、分管领导协同推进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立于中心办公室,并明确专职人员具体承办该项工作。信息发布严格遵循谁主管谁公开、谁公开谁审查、谁审查谁负责、先审查后公开的工作原则,对信息公开的范围界定、呈现形式、时限要求及实施程序开展合规性审核,同时核验拟公开信息的准确性、权威性、完整性、时效性与安全性,确保公开信息真实可信、高效便民。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中心严格依照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制度规范,全面落实信息发布审核机制,通过组织工作人员参与政务公开业务培训等途径,持续增强从业人员的业务水平、公开理念及实操能力,稳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

(五)监督保障。一是健全工作运行机制,成立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定期组织政务公开专题推进会议;二是加强日常监督核查,定期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自查自纠,保障信息公开的准确与及时,对排查发现的问题即知即改,同时主动接受社会公众监督,及时回应处置公众反馈的各类问题;三是强化法治监督约束,严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开展工作,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合规合法。

本年度未开展社会评议,无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钩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结合2025年季度测评反馈意见及自查自纠情况,中心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仍存在一定薄弱环节:一是部分业务领域的信息公开覆盖不够全面,信息发布总量仍有提升空间;二是部分公开栏目信息更新节奏偏慢,未能完全契合工作推进时效;三是政策解读形式偏于传统单一,缺少图文、音视频等群众易于理解的呈现形式,解读的生动性与传播效能需进一步提升。

针对上述问题,中心将以落实各项工作部署为核心,从三方面扎实推进整改提升:一是抓实队伍建设,进一步畅通领导班子、业务指导部门与具体经办人员的协同沟通渠道,通过常态化业务培训,持续提升工作人员专业素养;二是优化工作推进机制,主动对标政务公开先进单位的成熟做法与经验,针对性补齐自身工作短板,聚焦信息公开的及时性与准确性持续发力;三是提质信息公开成效,拓展多元信息呈现形式,丰富政策解读的载体与方式,着力增强解读内容的吸引力与传播力,推动政务公开工作在覆盖广度与内容深度上同步提质。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